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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婦聯會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案宣判之說明今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中華婦女聯合會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乙案宣判,該判決在表面上看似各有勝負,但卻明顯脫離雙方的主張和攻防重點,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訴外裁判,本會將依法提起上訴。 實踐轉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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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次外匯勞軍捐協調會議之濫觴:婦聯會、軍友社與進出口公會原本「協議」每年以一千五百萬元為限收取外匯勞軍捐 超出限額之「捐款」請國民黨中央第五組「轉知」進出口公會重新召集會議收回成議 繼續「捐獻」 (1960.9.9 ~ 1961.6.17)本篇史料故事所呈現之史料,為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五組(下稱中央第五組或第五組)所召集,時間長達數十年之74次「進出口業外匯附勸勞軍捐款協調小組協調會議」(下稱外匯勞軍捐協調會議)之由來。根據這些史料,我們可以得知所謂早在1959、1960年左右,進出口同業外匯勞軍捐(下稱外匯勞軍捐)就已經超過原先「協調」的1千5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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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指示 軍人之友社、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婦聯會等單位經費 研究可列入正式經費者 宜列入正式經費為宜 (1958.2.10)1958年2月10日,時任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五組主任的上官業佑,向國民黨總裁蔣中正呈上一份簽呈,報告處理軍人之友社(下稱軍友社)、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編按:即今日之「中華救助總會」,下稱救總)以及婦聯會(編按:即今日之「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原名「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下稱婦聯會)之預算改列為正式預算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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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婦聯社福基金會移轉美齡樓房地所有權為國有本會於今(11)日召開第113次委員會議決議,命婦聯社福基金會移轉美齡樓房地所有權予中華民國所有。本會調查結果及處分理由簡述如下: 一、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於39年間成立,78年間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為政治團體,本會於107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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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總理事長谷正綱透過國民黨秘書長張厲生呈上1957年度主要工作與收支報告予蔣中正總裁・報告痛陳經費入不敷出請求開會檢討否則中央透過救總所辦業務不免頓挫(1958.2.28)1958年2月28日,時任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秘書長的張厲生向該黨總裁蔣中正呈上一份簽呈,報告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編按:即今之中華救助總會,下稱救總)理事長谷正綱呈上1957年度主要工作與收支報告。這份簽呈同時附上由救總提出之「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工作概況節畧」作為附件。國民黨總裁蔣中正在批示欄位中以大幅毛筆草書批示「存」,日期以蓋印方式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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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召開第四次婦女工作檢討會議・婦聯會派出多位代表參加並位列各級黨部代表之間(1958.6.28、1958.6.30~1958.7.2)1958年6月28日,時任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秘書長的張厲生與婦女工作會(下稱婦工會)主任的錢劍秋聯名呈上一份簽呈給國民黨總裁蔣中正。這份簽呈主要內容是張、錢兩人向蔣中正總裁報告,國民黨籍將於該年6月30日起至7月2日止,在革命實踐研究院(下稱革實院)召集「各級黨部婦女工作負責同志」,舉行該黨第四次婦女工作檢討會議。該次婦女工作檢討會議,並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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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0月7日「財團法人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名下美齡樓房地是否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紀錄一、 基本資訊 (一) 主辦單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二) 聽證時間:109年10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三) 聽證地點: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801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8樓)。 (四) 公告:本會網站(https://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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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這是一場人性的考驗──2020不當黨產公民研討會,10月27日起於松山文創園區邀請你一同體驗參與!清理不當黨產,不只是挖掘過去的真相,也是一場挑戰人性的行動。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成立滿四年,自今(109)年10月27日起,一連9天,在松山文創園區北向製菸工廠,舉辦2020不當黨產公民研討會。黨產會將於會場設立六大主題陳列區,以活潑的圖像與文字讓民眾了解:中國國民黨之黨營事業及遍佈全臺之不動產案,以及介紹被認定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的救國團、中廣、中影及婦聯會等組織之內容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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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什麼時候要還錢?」不當黨產公民研討會報名資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2020年底舉辦「親愛的朋友什麼時候要還錢?」公民研討會,邀請關心不當黨產議題之社會各界人士蒞臨參與。本次活動訊息如下: 日期:2020/10/27(二)~ 11/04(三) 主題陳列區開放時間:10/27-28 14:00-21:00;10/29-11/04 10:00-21:00(最後入場時間皆為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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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0月7日就「財團法人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名下美齡樓房地是否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舉行聽證公告主旨:公告就「財團法人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名下美齡樓房地是否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舉行聽證。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5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6條、第8條第5項及第14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舉行聽證應行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本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定,就「財團法人婦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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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以律師函「催請」省進出口公會繳交先前已由銀行逕收之三億餘元勞軍捐(1991.6.26~1991.8.7)在解除戒嚴、逐漸走向民主化的1980年代後期,台灣各階層及各行業爭取民主自由的行動,在社會上如雨後春筍般不斷出現,「自力救濟」的現象,亦時有所聞。其中在進口業方面,各地公會也隨著民主自由化的浪潮,紛紛出現拒繳、自行決議停止繳納或要求檢討威權時期長年隨外匯附徵的「勞軍捐款」(以下簡稱勞軍捐或進口結匯勞軍捐)的聲浪。 雖然勞軍捐最終於1989年7月1日起停止徵收,然在這期間,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