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齡樓是否為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案
2020/10/05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財團法人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傳真提出聽證用PPT、陳述意見書。
2020/10/07
•時間:109年10月7日
•到場人:
1. 當事人:財團法人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
2.學者、專家:黃啟峰。
•爭點:
(一)財團法人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下稱婦聯社福基金會)購買台北市成功段二小段94-1、95、97地號土地(下稱系爭土地)及興建台北市成功段二小段839號建物(即美齡樓,下稱系爭建物)款項,是否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之不當取得財產?系爭土地及系爭建物是否為前述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
(二)婦聯社福基金會是否無正當理由無償自婦聯會取得前述不當取得財產?
(三)是否應命婦聯社福基金會移轉系爭土地及系爭建物為國有?
•收看完整影音紀錄。
•其他事項詳見聽證紀錄之記載。
2020/10/14
來函提出附件如下:
(一)「財團法人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名下美齡樓房地是否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之PPT。
(二)婦聯會及婦聯社福基金會聽證會報告(文字版)。
(三)徐履冰律師提出之陳述意見書。
(四)聽證會後補充資料(一)美齡樓使用圖說(照片)。
(五)聽證會後補充資料(二)柏有為律師與高振格律師提供之陳述意見續(一)書。
2020/11/24
聽證期日到場之人閱覽聽證紀錄並提出修正意見。
2020/12/03
聽證期日到場之人閱覽聽證紀錄並提出修正意見。
更新時間:2020/12/16 11: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