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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國民黨中央社工會主持進出口業外匯附勸勞軍捐款協調小組第34次會議 (1976.1.12)
    1976年1月12日,進出口業外匯附勸勞軍捐款協調小組舉行第34次會議,該次會議主席為中國國民黨中央社工會副主任張泰祥,總政治作戰部、婦聯會、軍人之友社、台北市進出口公會等單位出席會議。在此次會議中,討論民國63年外匯附勸勞軍捐款之分配使用,茲摘錄全文如下:
  • 107年6月29日第44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44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施副主任委員錦芳、連委員立堅、羅委員承宗、吳委員雨學、李委員晏榕(請假)、李委員福鐘(請假)、張委員世興、楊委員偉中(請假)、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花委員亦芬(請
  • 第44次委員會議會後新聞稿
    本會於今(29)日召開第44次委員會議,本次會議中就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數項許可申請進行報告與討論,委員會議考量該團體基本會務運作,並基於保障勞工工作權益之精神,就婦聯會107年7至9月基本行政費用中員工薪資項目共計3,983,010元,依法同意動支。 此外,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下稱中國國民黨)申請動
  • 附隨組織: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向本會申報現有財產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分別於民國107年5月31日及同年6月21日向本會申報現有財產,詳如附件1及附件2。 一、 就附件所示婦聯會主動申報之現有財產內容,本會刻正查核中,並歡迎社會各界提供相關訊息。 二、 緣婦聯會業經本會認定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 黨產研究 第二期 (2018.03)
    黨產研究 第二期 目次 (2018.03) 1.李孝悌 黨營事業不當黨產處理之合憲性與難題:以臺南地區接收日產為例             &n
  • 107年4月24日第40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40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 時間:107年4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 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 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 出席人員:施副主任委員錦芳、連委員立堅、羅委員承宗、吳委員雨學、李委員晏榕、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楊委員偉中、鄭委員雅方(請
  • 本會就婦聯會針對本會認定其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行政訴訟準備程序庭後新聞稿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3)日就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針對本會黨產處字第107001號處分書認定該會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提起行政訴訟案,進行準備程序。本會除了重申依職權調查認婦聯會曾由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故依黨產條例第4條第2款後段認定其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外,另提出自民國50年起至民國78年間至少計有74次之進出口業外匯附勸勞軍捐歷次會議紀錄,
  • 社區發展與環境衛生問題,婦女方面亦可經由婦工會及婦聯會動員;青年方面則可經由知青黨部及救國團動員(1968.03)
    1968年3月13日,中國國民黨主席蔣中正主持國民黨第9屆中央常務委員會第363次會議。會議中指示:……二、社區發展與環境衛生問題莫不與國家建設有關,以往各項建設工作甚少成效,主要癥結,即在於只有決議與計畫,而缺乏實施之辦法,更缺乏實際之行動所致。今後對於政策之貫徹,首應由黨部動員參加研究,並予以訓練,共同致力推動,由中央擔負督導考核之責;次之,則應由各師、團管區動員退伍軍人合
  • 本會就辜嚴倬雲等三人涉及侵占及毀損乙案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發新聞稿
    本會於民國(下同)107年2月1日以黨產處字第107001號處分函認定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後,經媒體揭露稱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
  • 中央社工會邀集國防部、婦聯總會、進出口公會與軍友社協商超收勞軍捐之分配(1960.10)
    自外匯開放後,進出口商結匯增多,附捐勞軍款隨之年有超收。為協商超收款的分配運用,乃由中央社工會邀集國防部總政戰部、婦聯總會、進出口公會、本社等單位組成捐獻委員會,於(民國)四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召開第一次會議,商討四十八年、四十九年兩個年
  • 第35次委員會議會後新聞稿
    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下稱本會)於今日(6日)召開第35次委員會議,於會中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企業工會請求本會將國民黨受推定不當黨產優先用於被資遣員工支遣費,及國民黨函請本會同意以中央投資公司股利、欣裕台公司減資款給付勞工資遣費二事有所討論。 二、國民黨企業工會訴求為,本會應優先將國民黨受推定不當黨產,如經本會凍結之張榮發基金會現積欠國民黨之舊中央黨部建物、土
  • 第7次臨時委員會議會後新聞稿
    本會於今日(31日)召開第7次臨時委員會議,決議認定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本會處分理由簡述如下:
  • 內政部、黨產會、婦聯會重啟協商 三方今日簽署行政契約備忘錄
    內政部長葉俊榮、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及婦聯會主委雷倩今(29)日下午共同簽訂備忘錄,將於1個月內依備忘錄的意旨,完成正式行政契約簽署事宜。在三方不斷努力下,長達半年的協商終於獲得具體成果,為政府與民間共同處理轉型正義議題樹立了新的里程碑。 內政部說明,上述備忘錄的主要內容為:(一)婦聯會捐贈9成資產予國庫,其餘財產於扣
  • 本會就婦聯會拒簽行政協議之聲明
    關於本會、內政部與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會)三方行政協商一事,經內政部說明,確認婦聯會已於今日(22日)回覆內政部,婦聯會拒絕讓相關組織接受公共監督、拒絕簽署行政契約乙事,本會深表遺憾。
  • 省教育廳召集知青黨部、婦工會、救國團總團部、婦聯會等代表討論國小教師訓練案(1968.05)
    1968年5月7日,台灣省教育廳長潘振球於首長會議報告:為實踐總統手令,加強學校生活教育及推行國民生活改進運動,對全省國民小學教師加以訓練一案,本廳已將「訓練計畫」研擬完成,並於五月一日召集中央知識青年黨部、中央婦女工作委員會、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總團部、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中國農村復興委員會等機關團體代表舉行籌備會,對是項「計畫」加以討論,預定於本(五十七)年六月與暑假中分省縣兩級辦理。
  • 第31次委員會議會後新聞稿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今日(12日)召開第31次委員會議,會中就「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案之籌備情形進行報告,相關調查報告已公告於本會網頁,並訂於本月21日舉行聽證。 就內政部、本會與婦聯會進行行政契約協商一事,雖然迄今仍因些許歧見而尚未完成協商,本會仍感謝內政部自7月以來,
  • 第30次委員會議會後新聞稿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今日(28日)召開第30次委員會議,決議將於106年12月21日就「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案」舉行聽證程序,釐清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曾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並且是否曾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本會將循本會舉行聽證程序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定
  • 本會就內政部邀請參與婦聯會案三方行政契約協商乙事新聞稿
    針對內政部邀請本會與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協議乙事,三方自106年7月24日起至今3個月的期間,已召開7次工作會議,在協商期間,本會及內政部皆致力達成「組織落實民主轉型、資產捐國庫做公益、會務接受公共監督」三大目標,目前尚就隱匿財產相關罰則及基金會董事資格等問題進行協商中。
  • 106年7月18日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第2次聽證紀錄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第2次聽證紀錄 一、基本資訊 (一)主辦單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二)聽證時間:106年7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時 (三)聽證地點: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801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
  • 針對上報記者蔡慧貞報導不實之聲明
    有關稍早上報記者蔡慧貞所撰寫「【內幕】葉俊榮踢開黨產會卻只拿到婦聯會的口頭芭樂票」之報導,內文指稱「7月24日下午4時許,內政部長葉俊榮興沖沖地召開記者會,表示和婦聯會協商出處理3原則,原本該是內政部、黨產會和婦聯會三方共同協商,但在這次葉俊榮視為重大突破的會商,內政部卻一腳將黨產會踢開,根本沒有知會或邀請黨產會參與,黨產會事先不知情,一直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