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7月18日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第2次聽證紀錄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第2次聽證紀錄
一、基本資訊
(一)主辦單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二)聽證時間:106年7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時
(三)聽證地點: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801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8樓)
(四)公告:本會網址 https://www.cipas.gov.tw/gazettes/91
(五)出席委員名單:顧立雄(主持人)、施錦芳(主持人)、連立堅、羅承宗、李晏榕、李福鐘、林哲瑋、張世興、鄭雅方、吳雨學、楊偉中(請假)、饒月琴
二、事由:就「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舉行第2次聽證。
三、爭點: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是否曾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下稱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之附隨組織?
(一)婦聯會自39年4月17日成立時起,有無受到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
(二)婦聯會是否曾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
四、到場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姓名、名稱及地址
(一)當事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9號):代理人徐履冰律師、代理人沈政雄律師、代理人張菀萱律師。
(二)利害關係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2段232-234號):代理人行政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大展、副主任委員李福軒、代理人張少騰律師。
五、證人、學者專家、政府機關代表
(一)證人:陳土金(上午10時15分到場)。
(二)學者、專家:吳明孝助理教授、林佳和副教授、花亦芬教授、游鑑明研究員、董保城教授、蔡志方教授、張永明教授。
(三)政府機關代表:內政部民政司顏信吉專員、黃瀚儀科員;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陳志章副主任;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張志銘上校科長及高世強中校政參官。
六、聽證紀錄
本聽證紀錄包括當事人提出之異議事由及主持人處理結果,當事人及代理人、利害關係人之陳述,證人、學者、專家之陳述,詢問事項與受詢者答復等內容,如附件所載。
當日影音紀錄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n-TCBDYpj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SFCLZrl3lM&t=3887s
七、到場人提出之文書、證據清單如下:
(一)婦聯會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2份。
(二)中國國民黨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三)董保城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四)吳明孝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五)張永明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六)林佳和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七)花亦芬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說明:聽證紀錄閱覽後提出之意見及處理結果
本聽證紀錄已由主持人本會顧立雄主任委員、施錦芳委員及出席聽證之連立堅委員、羅承宗委員、李晏榕委員、李福鐘委員、林哲瑋委員、張世興委員、鄭雅方委員、吳雨學委員、饒月琴委員閱覽畢。本會審酌連立堅委員提出之意見並調閱本次聽證程序之影音紀錄,已為適當之修正。其餘人員無意見。
經本會通知,當事人婦聯會、學者專家花亦芬、游鑑明、蔡志方,與政府機關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已於106年8月8日至8月11日間於本會指定之場所閱覽聽證紀錄並表達意見。本會於審酌上開意見並調閱本次聽證程序之影音紀錄後,已為適當之修正。
經本會通知利害關係人中國國民黨、學者專家吳明孝、林佳和、董保城、張永明、證人陳土金、政府機關內政部民政司及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於本會指定之時間、地點閱覽聽證紀錄並表達意見,惟渠等均未到場閱覽。
附件:
1、106年7月18日聽證程序出席人員簽到表。(略)
2、本會補充調查報告。
3、本會補充調查報告投影片。
4、婦聯會代理人徐履冰律師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5、婦聯會代理人沈政雄律師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6、中國國民黨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7、董保城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8、吳明孝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9、張永明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10、林佳和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
11、花亦芬106年7月18日使用之投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