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區民眾服務站借用區公所辦公廳與其後編列預算增建(1981.09)
發布日期:2018/02/21
1981年9月11日,臺南市政府於臺南市議會第9屆第13次臨時大會第2審查委員會以南市民治字第一二三二七號函向市議會提案,提案主旨為:安平區衛生所暨石門里民眾活動中心增建三樓(安平區民眾服務站)所需新臺幣六00,000元擬編列在七十一年度追加預算,在未完成法定程序前請同意先行預撥辦理。該函說明則為:查本市安平區民眾服務站,目前借用區公所辦公廳,因場地狹窄。民眾接洽公務諸多不便,本府在七十一年度預算編列新台幣一,二00,000元計畫增建安平區衛生所暨石門里活動中心三樓三分之二面積二一三平方公尺,供民眾服務站使用,惟基於實際尚不敷使用,擬變更三樓部分全部增建,計須再追加工程費新台幣六00,000元。對此提案,臺南市政府請市議會審議惠予支持在未完成預算法定程序前同意先行預撥辦理。本提案經臺南市議會大會審議結果:「本會同意」。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地方議會議事錄總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