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青年反共救國團組織(1961.11)
發布日期:2018/01/31
1961年11月12日,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印行,列為「機密」的《中國國民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 黨務工作報告》裡,在「伍、全面推進民眾運動」下,「一、健全社會組織」部分提到:
(一)改進青年反共救國團組織
(1)中央設總團部,以團務指導委員會為決策機構。
(2)改變縣市團務組織型態,原設支隊部改為縣市團務指導委員會及青年育樂中心,為當地青年工作之領導機構、現全省廿二縣市及金門地區均已改組完竣,分別設立育樂中心或籌備處共四七單位。另成立學藝勵進會、技藝進修會、體能促進會等一四一單位。
(3)變更高中以上在校學生個人團籍之規定,將團員分為團體團員與個人團員。中等學校分設社團務委員會,輔導在學青年展開各項活動。
(4)原有大專支(大)隊建置撤銷,改為團務指導委員會,另由學生社團代表組成學生活動中心,協助學生社團展開活動。
(5)學生軍訓,劃歸教育部主管。此一改進,就青年領導之功能言,因其能把握青年意向與需要,自可便於因材施教之設計,而達到教育青年,團結青年之目的。
資料來源:《中國國民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黨務工作報告》,1961年11月12日,第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