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國際戲院外,長官公署接管電影院應移交省黨部接收管理(1947.01) 發布日期:2017/08/28 1947年1月8日,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以台(卅六)字第八號通知,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所接收管理之電影院,除臺北國際戲院仍予保留外,其餘應移交臺灣省黨部接收管理,並希即與省黨部接洽辦理。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