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故事:總裁批簽:1961年度國民黨中央黨務預算 含臺灣省政府與臺灣省訓練團補助革命實踐研究院兩百餘萬元在內 收入部分高達 92% 以上由國家「補助」支應 支出部分尚欠267萬經費有待籌措(19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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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4月13日,國民黨中央秘書長唐縱向該黨蔣中正總裁呈上一份簽呈,報告1961年度國民黨預算支出與收入數額。國民黨收入部分,除自籌款六百餘萬之外,其餘有高達92%以上之經費收入,來自於國家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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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4月13日,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中央秘書長唐縱向該黨蔣中正總裁呈上一份簽呈,粗列1961年度(自1960年7月至1961年6月止)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下稱中央)年度預算支出與收入總額與大項內容。唐縱所呈之國民黨1961年度總預算案,先在該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會議中通過草案,再於該年4月4日提請該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第205次會議通過。
根據這份簽呈,國民黨中央在1961年度之總支出數額為89,860,000元(較上年度減少1,540,000元)。其中,經常費占15,000,000元,事業費占63,550,000元,各項專款占8,920,000元。
除支出部分外,簽呈中也報告該年度國民黨中央預算之總收入為87,180,000 元,其中單單「寄列」國家總預算內,由政府「撥付」之「協款」就占有 78,140,000元。此外,由臺灣省政府與「臺灣省訓練團」(編按:即當年臺灣省政府所轄之人力訓練機關,目前改制為「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簽呈中簡稱為「省訓團」)「補助」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2,800,000 元。至於國民黨自籌經費收入只有 6,240,000元,包括國民黨黨費、來自黨營事業「解繳盈餘」、保險基金利息等等。這些預算收入尚不足以完全支應當年度之支出,有待籌措之經費還有 2,670,000元。
在此我們可以注意到,儘管此時名義上已經「行憲」十餘年,然國民黨之運作財務經費來源,竟與訓政時期黨國合一時期的做法幾乎完全一致,即由國家在政府的總預算中,「寄列」國民黨之預算。形成表面上為憲政國家,實質上與社會主義國家一樣,由國家制度性、系統性地輸出資源供養執政黨的違憲荒誕現象。
更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在政府的年度總預算中「寄列」國民黨中央的總預算,尚不包含省級以下黨部之預算。而這些龐大的「寄列」預算,與臺灣省政府加上臺灣省訓練團「補助」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的2,800,000元相加後,竟在財務缺口還有2,670,000元的情況下,占國民黨年度預算收入百分之九十二以上的離譜比例。
蔣中正總裁在這份簽呈的批示欄中,用紅色鉛筆批示:「可」。隨後國民黨中央秘書處以一份簽條貼於其上註明「呈 閱後通知財委會」。
資料來源:國家檔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