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院校保防工作,自民國六十年間成立之涵蓋國民黨、救國團、政府機關、情治機關之「春風會報」,為因應國內政治情勢轉變「部分師生要求『黨、團、軍訓教官退出校園』」,建議召開第十七次「春風會報」討論因應措施(1987.10.4~19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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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4日,為使「春風會報」新任機關代表瞭解會報成立之經緯,調查局二處春風組起草說明文。 1987年10月6日,調查局二處春風組行文,建議為因應國內政治局勢變化,「部分師生要求『黨、團、軍訓教官退出校園』」、「修改大學法」等訴求,召開第十七次春風會報擬定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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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0年代起,當時執政的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政府表面上依循《憲法》以及各種法規,加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與非常時期種種法規進行統治,然而在這些(非常時期的)「憲政舞台」的背後,卻是以溫存訓政時期黨國不分的統治方式,由黨隱身於憲政機關、政府組織背後,發號施令,考核管控,以組織指揮黨員的方式,繼續黨國不分的威權統治。
對於應當尊重學術自由、講學自由等憲政規範的大學院校,為了維護其統治秩序,一開始成立了「大專校園安全室」,作為負責「校園安定工作」的指揮單位。直到1958年,「大專校園安全室」奉令撤銷,由國內安全會議決議:一、省立大專院校保防工作,由調查局透過教育廳辦理。二、國立及私立院校透過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負責情報、保防工作的第六組(下稱中六組)交給國民黨相關知識青年黨部(下稱知青黨部)辦理。
到了民國六十年間,由「永靖會議」第一〇五、第一〇八次會議決議,將大專院校保防工作由原本的中六組交給調查局辦理。調查局為發揮統合力量,加強協調聯繫,研擬出「加強大專院校保防工作案」,訂定「加強大專院校保防工作計畫(訂名:春風計畫)」。
依據「春風計畫」,將大專院校保防工作的中央會報命名為「春風會報」,起初由中六組、知青黨部、中國青年救國團(編按:舊稱「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現更名為「中國青年救國團」,下稱救國團)、教育部、(臺灣)省教育廳(下稱教育廳)、台北市教育局(下稱教育局)、調查局(編按:舊稱「行政院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後改為「法務部調查局」,下稱調查局)等七個單位組成。
春風會報的原始成員,在運作一年多(1972年6月)之後隨著「春風計畫」第一次修訂,成員增改為: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社會工作會(下稱社工會)、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青年工作會(下稱青工會)、教育部、教育廳、救國團、臺灣省警備司令總部(下稱警總)、行政院警政署(下稱警政署)、調查局等八個單位組成。
本次史料故事所揭露的,就是在1987、1988年間,為因應當時臺灣社會各階層種種以運動、參與選舉等手段要求民主化、回歸憲政所造成的國內政治局勢轉變,「春風計畫」轉型、改組為「博仁計畫」過程中,若干足以揭露當時威權統治、黨國不分,以政府機關之力量協助當時執政黨及附隨組織鞏固政權的重要史料。
1987年10月8日,負責大專院校保防工作「春風會報」秘書工作的調查局二處春風組行文,擬召開「春風會報」第十七次會議。根據該份公文說明,「春風會報」第十六次會議,是在1986年11月18日召開,與會各單位都能夠按照會議指示與決議事項,認真執行。且充分協調聯繫,密切配合,適時處理院校「危安事宜」。
然而,「說明二」提及,因國內政治局勢轉變,衝擊院校,「部分師生要求『教授治校』、『言論自由』、『黨團軍訓教官退出校園』、『修改大學法』等,並相繼成立『教師人權促進會』、『大學法改革促進會』等組織,從事各種違常活動。分離團體、偏激刊物及不法份子亦加緊與院校偏激師生勾聯,製造校際串聯,極力鼓煽校園民主運動,影響校園安定至鉅」。
在這份公文之後,推測應該是為了使「春風會報」各單位新任代表瞭解此一會報之由來,調查局二處春風組將調查局接辦「大專院校安定工作」,成立「春風會報」的經過情形,以公文附件方式(下稱「說明」),陳述於後。
根據這份「說明」,在1958年「大專院校安全室」奉命撤銷後,(臺灣)省立大專院校的保防工作由調查局透過(臺灣省政府)教育廳辦理,國立及私立院校,則透過國民黨中六組交給該黨知青黨部負責辦理。但因國民黨「人力財力困難」,由調查局遴選幹部至中六組協助有關業務,並由調查局透過中六組,每月補助知青黨部工作費用。
有關學校保防情報資料,由中六組核轉調查局處理,調查局對知青黨部保防工作之指導與聯繫,都透過中六組。此外,學校保防工作之「掩護名義」及方案,由中六組考慮決定。此項辦法應保持「絕對秘密,對外不公開」。中六組乃研訂「知青黨部反共鬥爭研究工作實施要點」,並透過知青黨部在學校組成「反共鬥爭研究小組」,從事大專院校保防工作。
「說明」之「二」以下,調查局略述接辦大專院校安定工作的經過:
在1971年間,中六組表示接管大專院校保防工作以來,人員與經費都未納入正式編制,且保防工作組織發展迅速,已非現有工作條件所能負擔,建議將大專院校保防工作移交調查局辦理。
經過「永靖會議」第一〇五、第一〇八次會議決議,報請行政院核定增加人員、經費,決定將大專院校保防工作交給調查局辦理。調查局為統合力量,遂研擬「加強大專院校保防工作案」,訂定「加強大專院校保防工作計畫(訂名:春風計畫)」,在中央成立「春風會報」,成員有中六組、知青黨部、救國團、教育部、教育廳、教育局、調查局等七個單位,並由調查局承擔會報之秘書業務,負責有關學校保防工作之策劃、督導、協調與執行。
對於已經建立「組織」之院校,由知青黨部運用原有「反共鬥爭研究小組」,對人力、經費予以加強,負責執行學校保防工作,仍然「循黨的保防體制措施,並接受中六組指導」。
對於尚未建立「組織」之院校的保防工作,國立及私立院校,由教育部辦理,省立及市立院校,由教育部督導教育廳、教育局辦理。「並運用行政力量,迅速建立「反共鬥爭研究小組」,執行學校保防工作。
到了1972年6月,根據「說明」之「三」陳述,春風計畫中,院校保防工作由知青黨部和教育部分別推動執行,常造成不便。且國民黨中央調整組織業務,原本隸屬於中六組的知青黨部改隸青工會,並在北中南各成立地區黨部,因此第一次修訂春風計畫,將「大專院校『保防』工作」改為「大專院校『安定』工作」,「春風會報」之成員由社工會、青工會、教育部、教育廳、救國團、警總、警政署與調查局組成。
春風計畫到了第二次修訂,將工作任務中增加「新進人員忠誠調查」,在各校的「維護學校安定協調執行小組」之代名由「春風小組」修改為「安定小組」。
「說明」最後提到,「春風會報」自成立以來,共召開十六次會議,總有緩不濟急之感,因此從1983年起,協調教育部人事(二)處(編按:即威權時期掌管各機關保防、情蒐業務,俗稱之「人二處」),協調教育部部長親自主持「校安會報」(約一個月召開一次,相較於「春風會報」,成員少了社工會、警政署,國家安全局亦未列席),之後「校園安定工作」皆交由「校安會報」負責,歷任教育部部長皆對校安會報甚為重視。
因此,有鑒於當時政治情勢與校園環境已經開始轉變,調查局這份「說明」最後建議,「春風會報」是否有繼續存在必要,應該予以審酌,如有存在必要,是否考慮修訂春風計畫。
在調查局的「說明」之後,另有調查局接辦大專院校保防工作等工作案做為附件。我們可以從這些工作案中,清楚看到威權時期黨國不分,行政機關、情治機關會同國民黨之中央委員會工作組會、國民黨知青黨部、救國團等組織,以維護校園安定之名,進行鞏固一黨威權統治之實的統治實態。
尤其是在上述公文與各項辦法之中,皆將主張民主化、自由化之師生,校外預備籌組反對黨人士視為敵人,主張校園民主化、自由化的活動、言論,皆被視為「違常」行為甚至「叛國活動」。而為維護所謂「校園安定」,其手段竟有校園之「佈建」,將調查局成員或調查局與國民黨知青黨部吸收之成員,隱匿身份派至校園擔任教職員或以其他身份「佈建」於校園。
更令人聞之悚然的是,由救國團「配合學校保防工作需要,積極防範各項問題之發生,並協同加強疏導處理」,此外還由救國團「責成各校軍訓教官,配合負責學生在校活動之輔導及『思想言行考查』,並注意各種社團活動資料之蒐集」。
在此我們可以注意到,在過去黨國不分的威權統治之下,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維護校園安定為名,以各種情治機關之手段,將校園內異議人士,視為「各類份子」、「特殊份子」而進行「考管」,借助「黨、團、行政」力量,對於學生思想言行進行考查,並對學生在校社團活動加以管考。而這些有高度違憲行為的運作經費,則是來自於政府機關單位或各大學之預算。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