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秘書長、設考會主委聯名呈上1965年度工作成績考評結果財務委員會所屬中影公司借貸龐大財務狀況殊堪重視 第六組未能事先發現彭明敏案顯見組織尚欠嚴密 第五組輔導救國團達成預期目標救國團輔導青年就業參與東京奧運 然輔導農會水利會及漁會尚欠積極 第三組「谷振海」指導委員會於海外對匪鬥爭尚能定期開會打擊海外反動份子不良活動(1966.4.17)
1966年4月17日,時任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長的谷鳳翔與設計考核委員會(下稱設考會)主任委員黃季陸聯名呈上簽呈予國民黨蔣中正總裁,報告1965年度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各單位工作成績考評。簽呈之後,附有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各單位工作考評成績表作為附件。
根據簽呈第1頁所報,這項年度工作考評是由國民黨設考會根據該黨「中央委員會各單位工作成績評分標準」,對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各單位前一年度所報業務一一加以考核評分,再將結果呈報蔣中正總裁。
簽呈上所報1965年度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各單位,大體上對於「對健全各級組織,充實基層活動,加強宣傳運用,展開政治作戰,策進大陸抗暴,團結僑胞力量,及一般計劃工作」,「尚能按照預定進度切實實施,具有績效」。
對於黨中央交付之中心任務工作,除「反共建國聯盟之召開」有待黨中央決定,而該黨幹部政策核定較遲及「青年就業輔導機構」近期方才成立,其餘工作大體完成,成效尚著。
在缺點方面,「部分民意代表同志違反黨的決策,組織未能有效約束及時嚴申黨紀;海外若干地區分部形同虛設,美中留學生分部全失作用,分岐活動與言論之疏導與駁斥,雖具績效,仍不免潛伏滋長」。
此外,谷鳳翔與黃季陸於簽呈上特別提出,「黨營中影公司自台銀貸款三千萬轉作投資後,現又貸款近五千萬元,每月利息高達五十餘萬,財務狀況殊堪重視」。不特如此,中影「近又以數百萬元新建之屏東光華戲院開幕當日夜間鋼架屋頂全部塌下,如提前四小時,將造成傷亡千餘人之慘案」。
對於這份簽呈,蔣中正總裁於2日後以紅鉛筆批示「悉」。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工作人員草擬一份內簽,內容為「擬呈 閱後通知 設考會」,秘書長谷鳳翔以毛筆字簽名「鳳翔」同意,日期為4月20日。
根據簽呈附件所呈報之成績表,奪得1965年度工作績效第1名的是負責組織工作的中央委員會第一組。其重要評語有第1點,「督導中央民意代表黨部,各院及台灣省政治綜合小組及議會黨團,貫徹中央決策甚努力。中央民意代表黨部對黨的命令多能不辭勞怨,克服困難謀求貫徹」。然而,成績表上記載,第一組「對少數忽視組織,僅顧私人利益之同志,仍嫌過於優容。如近期監察院副院長之選舉,部分同志違反中央命令,未能有效約束,暴露組織領導上的弱點」。因此建議要檢討如何強化「有效管理中央民意代表同志」。
在第3點,設考會則提到第一組「辦理五十三年中山獎學金留學考試,及大專院校學生同志暑期工作與督導知識青年黨部,舉辦優秀清寒學生同志獎學金等,均達成預期目標,舉辦教授同志座談會,及對留學生之聯繫,亦能按照預定計畫實施,達成溝通意見增進聯誼之要求」。
其次,奪得該年度工作績效第3名的政策委員會,設考會在成績表上第2點註明,「督導中央各院同志對有關政策性之措施或重要法案,透過黨內慎重討論,作成結論,呈報中央常會核定後辦理,達成預期目標,尤以監委王抌華曹啟文兩同志所提彈劾案,事先通過監委黨部轉呈中央,事後復能遵照中央決定及協調辦理,符合要求」。
對於得到第4名,負責社會情報、心理作戰等工作的第六組,設考會在成績表上註明,「海內外反統戰反紛歧鬥爭工作均具績效」。「對大陸書信作戰空飄作業甚見努力」,可見在威權統治,對中國的空飄作業是國民黨內重要的工作。
此外,對於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重建「保防工作小組,完成全面佈建,並修訂本會保防工作小組組織及工作暫行辦法,對本會保防工作當可加強,釐訂保密要項全面推行,及處理涉嫌案件等,均符計劃要求」。但是「中央各直屬事業機構之保防組織部署,尚欠堅強,一般保防幹部對保防工作亦乏深刻認識,應加改進」。至於「知青黨部對各大專院校學生雖能發生疏導安定作用,惟彭明敏案未能事先發現,顯見組織尚欠嚴密,工作亦欠深入,均有待加強」。
從上述設考會對於第六組成績之評語,亦可見到國民黨知識青年黨部(成績表中與下文稱知青黨部)對於校園有佈建、「疏導安定」之作用。對於國民黨而言,可惜未能事先發現彭明敏案。威權時代執政黨藉由知青黨部對校園的情報工作,監控學校師生之言論行動,由此可見一斑。
對於拿到1965年度工作績效第5名,主掌聯繫、「輔導」社會團體工作的第五組,設考會在成績表上註明,「輔導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加強青年組訓與就業服務及加強文教團體組織與活動工作,均能達成預期目標」,其中「尤以青年組訓最具績效,輔導參加第十八屆世運工作及指導籌辦有關青年各種節日慶祝活動,亦甚努力」。
從上述評語可以得知,對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下稱救國團)的輔導,也是國民黨的重點工作。另外,世人一般認知輔導青年運動員參與奧林匹克運動會(文中稱世運,下稱奧運)是各國奧林匹克協會或政府相關機關單位之工作。然而從成績表可以得知,輔導青年運動員參加奧運比賽,也是國民黨中央第五組與救國團執行的重要工作。成績表中所稱「第十八屆世運」,即1964年於日本舉行的東京奧運,該屆奧運我國以「TAIWAN」名義參賽,未得到任何獎牌。國民黨設考會將第五組與救國團「輔導參加」1964年東京奧運作為1965年第五組績效成績,顯見當時執政黨對於參與奧運,原則是志在參加不在奪牌。
另外,設考會對於第五組重要工作的評語,還有「輔導農會水利會及漁會健全組織推進各項活動」,「輔導自由職業、宗教團體,展開國民外交及國際反共鬥爭,與策動社運機構辦理敬軍勞軍工作,甚著績效」。「推行社會改造運動各項工作,均能按照預定計劃實施,甚有表現,尤以發展觀光事業具有成效,好人好事之表揚,隆重熱烈,其影響當能普遍深入」。
在此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後來成為國民黨社會工作會的第五組,其業務範圍之廣闊,令人矚目。除全國農會、水利會、漁會皆受其「輔導」,「健全組織」,並「推進各項活動」,還「輔導」各種自由職業與宗教團體」,「展開國民外交及國際反共鬥爭」。此外,好人好事表揚,也屬第五組重點工作。
接下來,1965年工作績效位列第6名的是國民黨內主管文化、新聞工作的第四組。設考會對第四組之評語重點有:「鞏固國內心防工作,對研訂宣傳政策協助海外宣傳,淨化社會新聞,以及指導輿論,報導匪情,審查報紙等,均能按照計劃實施,惟尚應積極發揮思想作戰之功能」。
其次,對於第四組輔導「電化事業與文化藝術活動」,「協助行政院新聞局舉辦優良國語影片獎勵評審工作及輔導新聞局電檢處檢查問題影片,對心防及社教均有裨益」。
由此可見,在威權統治時期,備受社會批評對言論自由、表現自由多所戕害的新聞審查與電影審查,皆有國民黨第四組的參與。
其他方面,設考會批評第四組,「對黨營文化事業之管理尚應加強,第四組承辦此項業務之工作同志太少,檢討意見曾提出人力支援之要求,確應加以考慮」。「運用筆部隊加強思想動員工作,除對擁護反共建國聯盟曾由雜誌界發表評論外,對闡揚主義及駁斥反動言論方面尚乏積極表現,如何強化筆部隊陣容及謀有效運用,期發揮更大效能,似應加以檢討改進」。
簡言之,設考會認為第四組對於黨營文化事業的管理必須加強。而第四組所屬宣傳部隊(原文為用筆部隊)除曾經由雜誌發表擁護反共建國聯盟之文章外,對於闡揚三民主義,「駁斥反動言論」,缺乏積極表現。
設考會對於1965年度工作績效位居第7名,負責海外工作的第三組,重要評語有:「加強海外宣傳,輔導回國僑生及對留學各國青年學生及海外學人之輔導與聯繫工作,尚能按照預定計畫實施」,「接待回國觀光考察僑團,及督導華僑服務社加強服務工作,亦能符合預期要求,輔導各地僑胞強化僑團組織,策進海外僑運青運及動員僑胞力量支援反共工作,均有績效」,但「港澳五十四年雙十國慶慶祝活動,雖尚熱烈,然較五十三年顯有退步,應加警惕」。
此外,關於「海外對匪鬥爭工作」,化名「谷振海」的「海外對匪鬥爭工作統一指導委員會」,「尚能按期舉行會議,針對各種問題研訂對策付諸實施,並督導海外統一領導機構策進對匪鬥爭,打擊海外反動份子及不良活動,符合計劃要求」。
從上述評語我們也可得知,在威權統治,黨國不分的時期,台灣的海外宣傳工作、輔導僑生在台生活,與海外台灣留學生與海外臺灣學人之「輔導與聯繫」,也都有國民黨中央工作人員側身其間。而接待回國僑團等,原屬於政府敲物委員會或外交部等機關對僑胞的工作,幕後也有國民黨中央的身影。
更重要的,還有在政府機關之外,於國民黨內以「谷振海」為化名,指揮「海外對匪鬥爭工作」,「打擊海外反動份子及不良活動」。威權統治時期許多海外台灣人、留學生受到台灣派出人員監視,甚至受到包括禁止入境等措施的迫害,恐怕與此鬥爭工作統一指導委員會難脫干係。
接下來,是工作績效位列第10名的財務委員會(下稱財委會)。從設考會的評語第1點可以看出,在1965年時,國民黨「黨務財源困難,年度總預算難以平衡」。第2點關於財委會各所屬黨營事業則說明,「尚能依照規定督導考核,所辦事業有景德製藥公司,正籌備者有所屬五單位投資之中華貿易開發公司,符合計劃要求」,在此我們可以注意到,當時國民黨正準備投資景德製藥,與其他幾個單位共同籌備中華貿易開發公司。
而其他的黨營事業中,「齊魯公司營業額仍屬有限,建台橡膠廠產銷益見萎縮,南勢角工廠盈餘減低」。原本在1950年代,組成國民黨黨營事業中最為重要財源的齊魯公司、建台橡膠廠與南勢角工廠,業績不是相當有限,就是正在萎縮之中。
另外,設考會認為最值得檢討的是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編按:即今之「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史料及下文稱中影公司)。設考會報告:「中影公司自台銀貸款三千萬元轉作投資後,現又貸款四千八百萬元之鉅,每月利息負擔高達五十二萬元,財務狀況殊堪重視」。即中影公司先前已經向台灣銀行(史料及下文稱台銀)借貸3000萬原,因無力償還,只好將積欠台銀3000萬,轉換為台銀「投資」中影公司之股份。接下來又借貸4,800萬,每月利息高達52萬元。設考會建議蔣中正總裁要特別注意中影公司的財務狀況。
中影公司的問題不單止於財務問題。設考會又提到,1965年中影公司耗資數百萬元,在屏東興建光華戲院。在開幕日夜晚,鋼架屋頂全部倒塌。設考會特別提出,如果鋼架提前四小時倒塌,則將造成千餘人死傷之慘案。因此設考會建議蔣中正總裁,要監督中影公司檢討改善。
最後,設考會將自己的工作績效列為後段第11名,只贏過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編按:即通稱之黨史會)與紀律委員會(編按:即今之考核紀律委員會,通稱考紀會)。設考會認為自己的工作績效,受到各單位與行政院「從政主管同志」多位能在期限內將工作報告提出,加上編制過小,以致影響其工作績效。
上述史料茲摘錄如下:
55-0033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便簽
抄呈閱後通知
設考會
鳳翔 四、卄
簽呈
承辦機關號次
(55)邸秘乙字第04-61號
(55)機秘(乙)地44-13號
台(55)中秘字第0080號
谷鳳翔 黃季陸 謹呈 民國五十五年四月十七日
事由
檢呈中央委員會各單位五十四年度工作成績考評結果恭請鑒核
一、中央委員會各單位五十四年度工作成績,業經本會設計考核委員會依照「中央委員會各單位工作成績評分標準」考評完竣。
二、五十四年度中央各單位對健全各級組織,充實基層活動,加強宣傳運用,展開政治作戰,策進大陸抗暴,團結僑胞力量,及一般計劃工作尚能按照預定進度切實實施,具有績效。對中心任務工作,除反共建國聯盟之召開有待中央決定,幹部政策核定較遲及青年就業輔導機構近期始行成立,尚待積極推進外,其餘工作大體完成,尚著成效。惟缺失仍多,如部分民意代表同志違反黨的決策,組織未能有效約束及時嚴申黨紀;海外若干地區分部形同虛設,美中留學生分部全失作用,分岐活動與言論之疏導與駁斥,雖具績效,仍不免潛伏滋長;黨營中影公司自台銀貸款三千萬轉作投資後,現又貸款近五千萬元,每月利息高達五十餘萬,財務狀況殊堪重視,近又以數百萬元新建之屏東光華戲院開幕當日夜間鋼架屋頂全部塌下,如提前四小時,將造成傷亡千餘人之慘案,凡此均應由各主管單位切實檢討改進,其餘各項計劃工作經檢查尚有部分未完成者,亦應於下一年度注意辦理。謹檢呈中央委員會各單位五十四年度工作成績考評報告表及中央委員會各單位年度工作成績評分標準各一份,恭請
鑒核。
謹呈 總裁
批示:
悉 中正
中華民國伍拾伍年肆月拾玖日
中央委員會各單位五十四年度工作成績考評報告表
(55)機秘(乙)第4413號
名次1
單位 第一組
總成績82.72
評語
三、辦理五十三年中山獎學金留學考試,及大專院校學生同志暑期工作與督導知識青年黨部,舉辦優秀清寒學生同志獎學金等,均達成預期目標,舉辦教授同志座談會,及對留學生之聯繫,亦能按照預定計畫實施,達成溝通意見增進聯誼之要求。
名次3
單位 政策委員會
總成績82
評語
二、督導中央各院同志對有關政策性之措施或重要法案,透過黨內慎重討論,作成結論,呈報中央常會核定後辦理,達成預期目標,尤以監委王抌華曹啟文兩同志所提彈劾案,事先通過監委黨部轉呈中央,事後復能遵照中央決定及協調辦理,符合要求。
名次4
單位 第六組
總成績81.37
評語
六、重建本會保防工作小組,完成全面佈建,並修訂本會保防工作小組組織及工作暫行辦法,對本會保防工作當可加強,釐訂保密要項全面推行,及處理涉嫌案件等,均符計劃要求,惟中央各直屬事業機構之保防組織部署,尚欠堅強,一般保防幹部對保防工作亦乏深刻認識,應加改進。知青黨部對各大專院校學生雖能發生疏導安定作用,惟彭明敏案未能事先發現,顯見組織尚欠嚴密,工作亦欠深入,均有待加強。
名次5
單位 第五組
總成績81.36
評語
一、輔導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加強青年組訓與就業服務及加強文教團體組織與活動工作,均能達成預期目標,其中尤以青年組訓最具績效,輔導參加第十八屆世運工作及指導籌辦有關青年各種節日慶祝活動,亦甚努力。
二、輔導農會水利會及漁會健全組織推進各項活動,具有績效。惟農會戰時動員準備工作尚欠積極,漁會組織仍為地方派系所掌握,一至戰時將難以達成預期要求,尚應督促檢討改進。
五、輔導自由職業宗教團體,展開國民外交及國際反共鬥爭,與策動社運機構辦理敬軍勞軍工作,甚著績效。惟全國性社團黨團活動有待加強,對宗親會之倡導雖有成效,惟尚應注意加強其反共團結之精神,以消除狹隘之地域觀念。
六、推行社會改造運動各項工作,均能按照預定計劃實施,甚有表現,尤以發展觀光事業具有成效,好人好事之表揚,隆重熱烈,其影響當能普遍深入,惟推行動員月會、宴會節約、交通安全、及興建公廁公井等,尚應加強。
名次6
單位 第四組
總成績80.71
評語
一、鞏固國內心防工作,對研訂宣傳政策協助海外宣傳,淨化社會新聞,以及指導輿論,報導匪情,審查報紙等,均能按照計劃實施,惟尚應積極發揮思想作戰之功能。
三、電化事業與文化藝術活動之輔導,符合預定要求,尤以藝術活動最為積極,協助行政院新聞局舉辦優良國語影片獎勵評審工作及輔導新聞局電檢處檢查問題影片,對心防及社教均有裨益,惟對黨營文化事業之管理尚應加強,第四組承辦此項業務之工作同志太少,檢討意見曾提出人力支援之要求,確應加以考慮。
四、闡揚三民主義加強思想教育工作,按照預定計畫推進甚為積極,匪情研判工作,較上一年度進步,惟對匪思想作戰論著作品之獎勵工作,尚應加強。
五、審查書刊對不妥言論設法疏導辯正或透過從政同志依法處理甚為努力,惟運用筆部隊加強思想動員工作,除對擁護反共建國聯盟曾由雜誌界發表評論外,對闡揚主義及駁斥反動言論方面尚乏積極表現,如何強化筆部隊陣容及謀有效運用,期發揮更大效能,似應加以檢討改進。
名次7
單位 第三組
總成績80.11
評語
四、加強海外宣傳,輔導回國僑生及對留學各國青年學生及海外學人之輔導與聯繫工作,尚能按照預定計畫實施,接待回國觀光考察僑團,及督導華僑服務社加強服務工作,亦能符合預期要求,輔導各地僑胞強化僑團組織,策進海外僑運青運及動員僑胞力量支援反共工作,均有績效,惟港澳五十四年雙十國慶慶祝活動,雖尚熱烈,然較五十三年顯有退步,應加警惕。
五、關於海外對匪鬥爭工作,谷振海尚能按期舉行會議,針對各種問題研訂對策付諸實施,並督導海外統一領導機構策進對匪鬥爭,打擊海外反動份子及不良活動,符合計劃要求,惟原計劃對各地統一領導機構或協調機構,預定舉行年終工作檢討及擬定加強海外工作統一領導與協調配合辦法兩項,執行情形如何,未據列報,如未辦理,應於下一年度中注意實施。
名次10
單位 財務委員會
總成績79.6
評語
二、對所屬黨營事業,尚能依照規定督導考核,所辦事業有景德製藥公司,正籌備者有所屬五單位投資之中華貿易開發公司,符合計劃要求,惟據檢討齊魯公司營業額仍屬有限,建台橡膠廠產銷益見萎縮,南勢角工廠盈餘減低,而中影公司自台銀貸款三千萬元轉作投資後,現又貸款四千八百萬元之鉅,每月利息負擔高達五十二萬元,財務狀況殊堪重視。又該公司耗資數百萬元新建之屏東光華戲院,上午開幕,當日夜間鋼架屋頂全部塌下,如提前四小時,將造成傷亡千餘人之大慘案,均應督導檢討改進。
名次11
單位 設計考核委員會
總成績79.37
評語
二、黨政考核工作,均經依照規定辦理,惟各單位及行政院從政主管同志多未能如限造送工作報告,致難以控制時效,今後應謀改進。對行政院從政主管同志之施政考核,未能辦理實地考察,對黨務考核亦因人力所限,不能多派同志作實地考核,故多限於書面資料之審查,難期深入。修訂中央委員會工作檢查要點,報奉核定頒行,其優點在有明確之分工,並能促使各單位主動負責作徹底之檢查,顯有進步。
資料來源:國家檔案資訊網-檔號:C5060607701/0055/總裁批簽/001/0001/55-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