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總谷正綱理事長於國民黨內上簽呈報中國大陸「高空氣球空飄作業計畫」並請求准許動用「一人一元」捐款支應經費 蔣中正總裁裁示不得動用該項捐款 空飄經費由其他款項支用 內簽將行動作業交由中央第六組主導 指揮包括救總在內之機關組織(1963.6.26)
在冷戰年代,不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都互相對對方進行空飄心理作戰。在台灣這邊,由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執政的政府,在以黨領政的架構下,通常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領導這項作業,交由國民黨控制的政府機關與外圍組織共同執行。
本篇史料故事揭露1963年時,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下稱中常委)上簽呈予國民黨蔣中正總裁,報告該年度對中國大陸之「高空汽球空飄作業計畫」。計畫中並建議,該項空飄作業經費,由先前國民黨中央決定,救總出面呼籲,政府在後主辦的「一人一元」捐款支應。
國民黨蔣中正總裁接到這份簽呈後批示:此項作業經費不得動用「一人一元」捐款,由其他預算項目支付。並且在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的內簽中,秘書長唐縱簽名同意,由國民黨中央負責情報工作、心理作戰、蒐集社會資訊的第六組(下稱中央第六組、第六組),主導此項空飄氣球施放作業。
1963年6月26日,身兼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編按:即今日之中華救助總會,下稱救總)理事長的國民黨中常委谷正綱,會同另一位經常負責意識型態建設工作的中常委陶希聖,聯名上簽予該黨蔣中正總裁,呈報該年度對中國大陸的「高空氣球空飄作業計畫」。計畫中建議,該項作業之經費,可由先前募得之「一人一元」捐款支應。
根據這份計畫,所謂空飄作業計畫,該年度定名為「復興計劃」,是由國民黨中央第六組協同國防部總政治部(編按:即今日之國防部政戰局,下稱政戰部)、救總、海軍總部、聯勤總部、心戰總隊等單位,會同組織專案小組,負責執行並成立作業指揮部,訓練十五個空飄作業組,每組十人,共一百五十人。以十五個組參與作業人員,從台灣本島、金門、馬祖等地,在適當的季節時間,施放高空汽球,搭載文宣品、救濟物資、食糧,對中國大陸人民發動心理作戰與宣傳。
針對這份計畫,國民黨蔣中正總裁於6月28日批示,「一人一元」捐款不得動用,該項計畫經費,由預算中其他項目支應。
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在收到蔣中正總裁裁示後,由中央委員會一位署名「光羣」的工作人員,以該黨中央委員會便簽書寫內簽建議這份簽呈在呈閱總裁後,通知第六組。這份內簽在隔日(29日),由當時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長唐縱與該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主任徐晴嵐分別簽字同意。
由這份史料我們可以得知,救總參與表面上由政府委託的空飄作業,事實上皆尋國民黨內工作規範,由國民黨內管道呈上簽呈由國民黨總裁批示。其次,蔣中正總裁不准許救總理事長谷正綱動用「一人一元」捐款為空飄高空氣球作業所用。第三,所謂救總參與之空飄作業,事實上救總僅僅負責其中的救濟物資之準備,實際上負責發放氣球之業務單位,主要是由軍方工作人員組成之專案小組。第四,這項表面上由政府委託救總的空飄,長年來是由國民黨中央第六組負責主導。救總是由國民黨指揮的工作團隊之一份子。
上述史料茲摘錄如下:
呈 閱後通知第六組
縱
光羣
晴嵐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便簽
簽呈
(五二)機密(乙)第64-10號
承辦機關號次台(52)央秘字第084號
侍從秘書號次(52)侍秘乙字第06-066號
職 谷正綱 陶希聖謹呈 民國五十二年六月廿六日
事由
為執行空投救災實施「高空氣球空飄作業計劃」(「復興計劃」)擬請在一人一元捐款項下撥款購被有關器材由
一、本黨為針對當前大陸反共革命情勢,加強心理作戰,除不斷實施飛機空投外,擬同時實行大規模之汽球空飄作業,根據過去由中央六組協同總政治部及救災總會人員在台灣本島、金門前綫及馬祖海面施放高空汽球之具體經驗與效果,可證空飄實為深入大陸腹地加強政治號召之有效工作,現經中央六組、總政治部及救總等有關單位會商決定,自行購備高空汽球,及所需器材如氫氣鋼瓶等,全力發展空飄,以宏心戰宣傳及拯救大陸同胞之實效。
二、茲由各有關單位擬定高空汽球空飄作業計劃如附件(復興計劃),此項計畫預計購置中高空汽球二千五百隻,氫氣鋼瓶二百具,氫氣供應及各種材料補充與運補各費計需新台幣二百四十一萬三千六百六十元,另印製傳單、零星材料及作業費用計需新台幣二十萬元,總計共需新台幣二百六十一萬三千六百六十元整。
三、有關費用,擬請准在一人一元救災專款存餘項下支付,當否,敬祈
核示祇尊
謹呈
總裁
附呈高空汽球空飄作業計劃(復興計劃)一份
批示
一人一元捐款應作為反攻軍費之用不能動用 中正
此款可由其他款項中支用 中正
中華民國五拾二年六月廿八日
高空汽球空飄作業計劃(復興計劃)
甲、現況檢討
自五十年九月以來,運用中、高空固定體積塑膠汽球空飄作業,在與NACC研究、協調、合作下,已展開一嶄新有效的向大陸空飄途徑,經先後在台北、林口、基隆及馬祖海面,實施規模較大之空飄救災口粮六次,五十一年七月十九日復在金馬前綫使用四萬呎高空汽球,攜帶口粮及宣傳品空飄大陸。根據雷達探測結果,亦均深入華中一帶地區,足證效果甚佳,尤可確定吾人對此項工作之信念,惟過去均係初創階段,施放數量較少,且偏重於試驗示範及擴大宣傳影響之性質,針對目前大陸情勢,及補助空投能量之不足,今後必須加強空飄作業,以宏心戰宣傳及拯救大陸同胞之實效。
乙、實施目標
一、空飄「救災口粮袋」(應以餅乾、牛肉乾、鳳梨乾、薑糖等四種配合包裝)、傳單(以 總統文告、政治號召為主)及其他物品共二萬五千磅。
二、使用四萬呎(高空)及一萬呎(中空)固定體積塑膠汽球二千五百只(四萬呎者五百只、一萬呎者二千只),必要時并以大型橡膠汽球配合運用。
三、根據氣象及風向,分期實施,每次施放一百至二百只(四萬呎者每只載重量六磅、一萬呎者十二至十五磅)。
丙、組織及人員
本計劃由中央六組、救災總會、國防部總政治部、海軍總部、聯勤總部、心戰總隊等有關單位會同組織專案小組,負責執行并成立作業指揮部,訓練十五個空飄作業組,每組十人,共一百五十人,以十五個組參與作業,分配如次:
一、台灣本島以心戰總隊及海軍為對象,訓練五組,五十人。
二、金門以地區部隊為對象,訓練五組,五十人。
三、馬祖以地區部隊為對象,訓練五組,五十人。
丁、器材供應
一、各種器材(計汽球二千五百只、計時錶二千只、氣壓錶五十只、酒精瓶五百只、及其他一般器材)均以自行採購為原則。
二、氫氣供應,按每一中空汽球約需氫氣二瓶,兩千只約需氫氣四千瓶,每一高空汽球約需氫氣一瓶,五百只約需氫氣五百瓶,共需氫氣四千五百瓶,除氫氣鋼瓶金馬前綫綫有一百只可供隨時調用外,另擬設法購置二百只,氫氣統向台灣碱業公司價購,八折供應。
三、上項所需器材之採購,統由救災總會依照規定程序辦理。
戊、實施空飄地區
一、就台北、台南、金門、馬祖四個地區及運用海軍艦艇航行海上作業,根據風向氣流及器材運補實況,分期選擇有利地區實施之。
二、必要時運用海軍船艦赴日本、韓國、菲律賓之便,相機作業。
己、氣象部份
一、除商請空軍總部氣象聯隊提供歷年氣象資料,以資參考外,並在正式開始作業後,逐日供給氣象情報。
二、另以台灣氣象所、美國駐台第十三航空隊、及海軍氣象單位可能取得之資料情報,作為輔助,每次作業時間,由作業指揮所根據氣象情報,協調決定。
庚、作業時間
就最大可能狀況,一個工作日以三組同時施放,約可施放一百個,預計在風向氣流利於作業之情形下,一年中以五至十月颱風季節為最適宜施放時間,可按照作業計劃分區分期實施。
辛、經費概算
一、救災口粮,包括牛肉乾、鳳梨乾、特製薑糖、營養餅乾共二萬磅,計二十四萬包,約需新台幣四0四、六00、00元,概算詳列如附件。
二、氣球、計時錶、酒精瓶、汽球、氫氣、鋼瓶及一般器材之補充、運輸及工作補助等費用,約計共需新台幣二、二0九、0六0、00元,概算詳列如附件,經費來源擬專案呈請
總統核准在一人一元救災捐款項下核實開支。
壬、實施步驟
一、本計畫之實施,預計於六月下旬以前辦妥撥款及訂約採購手續。
二、約定採購各項器材,至遲應於八月中旬以前運輸抵台,以備應用。
三、本計劃定於八月份起開始實施。
四、在上項器材未到達前之順風時期,由中六組函請盟方心戰單位供應若干高空汽球,先行施放。
(52)侍秘乙字第06-066號 附件(二)
資料來源:國家檔案資訊網-檔號:C5060607701/0052/總裁批簽/001/0001/5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