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時期的訓政統治:國民黨中常會批准駐泰國大使兼任駐寮國大使 聽取並備查亞盟中國總會理事長谷正綱出席亞盟臨時大會報告(1962.6.30)
1962年6月30日,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召開第8屆第381次中央常務委員會議(下稱中常會)。本次會議由該黨副總裁陳誠主持,中央常務委員(下稱中常委)們聽取了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各工作組之報告,並議決若干討論事項,詳如下述。
在報告事項方面,首先由該黨黨員,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羅德英報告「匪情綜合分析」,針對這份綜合分析,陳誠副總裁指示要以國民黨蔣中正總裁「化繁為簡」之精神,一切以是非為決策之準則。
其次,負責黨組織工作的中央委員會第一組,報告該黨第七次黨務工作會議之進行過程與會議獲致結論等。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第一組的報告中提到,該黨陳誠副總裁到會並「就當前反攻有關問題暨大陸難胞救濟問題等訓示至為懇摯」。可見得當時表面上由政府委託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編按:即今日之中華救助總會,下稱救總)所辦之各項「救濟大陸災胞」業務,實為國民黨黨務工作之一環。此次黨務工作會議所獲致各項結論,也提報本次中常會備查。
第三,該次中常會中也備查了因應該黨第八屆第四次中央委員會議之決議,由該黨中央委員會第一組所擬具「各種黨部達成戰鬥任務實施綱要」。
報告事項的最後一項,亞洲人民反共聯盟(編按:即今日之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下稱亞盟)中國總會理事長谷正綱向國民黨提出「出席亞盟臨時大會報告書」一份,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代為向中常會報告。中常會對於谷正綱這份報告准予備查。
另外,在討論事項方面,首先本次中常會討論了「反攻大陸計劃綱要」,決議遵照陳誠副總裁會上之指示,由負責「對匪工作」的該黨中央委員會第二組再行加以整理,報會決議。
其次,本次中常會也通過了由行政院長陳誠提報,任命駐泰國大使杭立武兼任駐寮國大使的議案。
從這份國民黨中常會會議記錄我們可以清楚得知,依據憲法以及各項法規,理論上任命駐外大使是總統、行政院長或外交部長的權限,但實際上做最後認可的還是和訓政時期一樣,是國民黨日常運作的最高權力機構。即使時間已經到1962年,理論上已經行憲15年,但實際上掌握國家統治權力的,還不是憲法所規定的各個憲政機關,而是國民黨中常會。
而如同亞盟中國總會這樣外貌看似成立於政府之外,協助國家進行各項任務的「民間團體」,在實際運作上,最終必須向國民黨中常會報告其重要業務。深究其本質,還是受到國民黨以黨領政的實質控制。
說明:
上述會議資料茲摘錄如下:
中國國民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八一次會議紀錄
時間:五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星期六)上午十時
地點:台北市中央黨部第一會議室
出席者:陳副總裁、蔣經國、谷正綱、張道藩、周至柔
張其昀、陶希聖、袁守謙、黃季陸、彭孟緝
谷鳳翔、胡健中、沈昌煥
列席者:唐縱、郭驥、徐慶鐘、秦孝儀、倪文亞
葉翔之、鄭彥棻、謝然之、張寶樹、陳建中
李壽雍(楊家麟代)、馬超俊、徐柏園、錢劍秋
阮毅成、王任遠、上官業祐、曾虛白、曹聖芬
汪錫鈞、羅英德
請假者:黃朝琴、丘念台、王叔銘
主席:陳副總裁
秘書長:唐縱
副秘書長:郭驥、徐慶鐘、秦孝儀
紀錄:黃紹祖、劉兆田
報告事項
一、 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羅英德同志報告:最近匪情綜合分析。
「附記」谷委員正綱、沈委員昌煥、陶委員希聖相繼發表意見。
副總裁指示:最近台海戰鬥及國際情勢,均甚情勢,均甚複雜微妙,惟吾人當遵照 總裁所示化繁為簡之精神,一切以是非為決策之準則。故凡屬符合國家利益及正義要求者,吾人決不計困難,堅持立場,促其實現。保衛金馬之決策,即本此原則而定,絕不容變更放棄。並當在適當時機,達成反攻復國之目標。至於目前一般認為匪軍增兵僅為防禦性質及反攻大陸在國際現狀下不易實現之觀念。必須及時予以澄清,始能轉為正確健全之行動也。
二、 第一組報告:
(一) 查第七次黨務工作會議,於本(六)月十四日開幕,出席人員計三二一人。蒙 總裁頒發訓詞,由唐秘書長於開幕式時恭讀,全體出席同志深為感奮。開幕之後,分別進行各種報告、讀訓、交換讀訓心得,舉行各種座談會,及分組會議,並蒙 副總裁於十五日上午蒞會訓話,暨主持立、監委員黨部委員宣誓就職典禮,就當前反攻有關問題暨大陸難胞救濟問題等訓示至為懇摯。十七日下午各分組會議舉行完畢,十八日與會同志參觀金門,各同志所得印象至為深切,二十日下午舉行綜合會議第一次會議,廿二日下午及廿三日上午舉行綜合會議專案整理小組第一、二次會議,廿五日下午舉行綜合會議第二次會議,至六時各項議案討論完畢,並通過「第七次黨務工作會議總結」本次會議即告圓滿結束,在會議進行期間,蒙中央常會推定袁常務委員經常出席指導。
(二) 各種會議均按照本會議實施辦法進行,各分組所研討之七十四個議題,經綜合會議整理歸併為廿二題,所有結論,並力求扣緊本黨五十二年度中心任務,故內容具體而周詳。是項綜合結論暨承辦單位,擬請核定後連同總結,由本會各單位並核轉各種黨部分別納入五十二年度工作計畫中,付諸實施。
(三) 除此次會議所發現之重要問題另案提報 中常會外,謹將本次會議經過情形及主要內容,並附同「第七次黨務工作會議分組議題綜合結論、總結」及「第七次黨務工作會議綜合會議對各種建議案暨加強徵收黨員黨費革新方案之決議」各一份,報請鑒核。(綜合結論、會議總結、及綜合會議決議印附)
「附記」倪主任文亞經就本案作補充說明。
決定:准予備案。
三、 第一組報告:
(一) 為遵行八屆四中全會黨應「切實依據戰鬥任務分工,按照戰鬥需要編組」之決定,特擬具「各種黨部達成戰鬥任務實施綱要」一種,提經第七次黨務工作會議組訓工作座談會研討修正通過在案。
(二) 謹檢陳「各種黨部達成戰鬥任務實施綱要」一份,報請鑒核。 (實施綱要印附)
「附記」倪主任文亞經就本案作補充說明。
決定:准予備案。
四、 秘書處報告:准亞盟中國總會谷理事長正綱同志函送「出席亞盟臨時大會報告書」一份,謹報請鑒察。 (報告書印附)
「附記」谷委員正綱經就本案作補充說明。
決定:准予備查。
討論事項
一、 檢陳「反攻大陸計畫綱要」(草案)一種,提請
核議案。第二組題
說明:
(一) 遵照八屆四中全會之決議暨「四中全會 總裁訓詞及各種決議案分月執行進度表」之決定,關於反攻大陸計畫之研擬,由第二組主辦,第一、三、六組、設考會協辦。
(二) 經由本組邀約上列有關單位,遵照 總裁有關反攻復國之昭示,併盱衡當前反共革命情勢之演進與發展,以及反攻作戰諸因素,數度集會研討,研訂「反攻大陸計畫綱要」(草案)一種。
(三) 本計劃綱要(草案),旨在統一反攻大陸之基本作戰觀念與認識,並對反攻大陸各個階段之應有工作,進行原則性之規劃,以期掌握形勢,加緊整備,俾能在黨政軍聯合作戰之基礎上,發揮以黨為靈魂的統合戰力,取得全面勝利。
(四) 是否有當?謹檢陳「反攻大陸計劃綱要」(草案)一種,敬請核議。
「附記」(一)葉主任翔之經就本案作補充說明。
(二)陶委員希聖、谷委員正綱、胡委員健中、鄭主任彥棻、唐秘書長
縱、張委員其昀相繼發表意見。
副總裁指示:本案至關重要,惟名稱可改為「反攻大陸指導綱要」。內容不宜偏重理論原則,而應顧及實際,一切以具體可行為主。
決議:本案遵照 副總裁指示並參照與會同志意見,由第二組再加整理,送請「當前匪情及我應採對策研議小組」審議後,再行提會。
二、 准行政院陳院長來函:擬任命現任駐泰國大使杭立武兼任駐寮國特命全權大使,謹提請核議案。
決議:通過。
資料來源: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