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臨時省議會議員郭雨新:各地政府每年負擔一百餘萬以上經費給民眾服務站・黨部介入公會農會合作社理監事選舉・《省縣自治通則》審議十一年尚未通過(1958.6.10)
台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來台。自1950年至1951年,由當時的省政府主席吳國楨開始推動各縣市地方自治,第一步是推動各縣市首長民選。在地方行政權方面,於1950至1951兩年間,共分八期八次選舉,選出第一屆縣市長。在省的立法權方面,則是先在戰後1946年,由各地縣市參議會選出省參議員。228事件發生之後,省參議會任期延長,再於1951年改組為台灣省臨時省議會(下稱臨時省議會)。
到了1958年,台灣省臨時省議會依然是「臨時」省議會。這一年總統府成立了「總統府臨時行政改革委員會」(下稱行改會),下分十組,另設有四個考察團。本篇史料故事揭露的,就是四個考察團中的「地方財政與地方行政考察團」(下稱考察團)至臨時省議會考察時,於1958年6月10日所舉辦的座談會紀錄之若干片段。
首先,考察團由時任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財政部政務次長以及行改會委員的周宏濤擔任團長。根據周宏濤的發言,總統府行改會的成立,是為了研究當時的「行政制度與組織,謀求機構調整與制度改善,各級機關權責劃分,行政手續簡化,以及政費支出的節約,一般行政效率的增進等」。而行改會下分行政、國防、財政金融、經濟、文教、預算、總務、公營企業、司法、考試等十組。此外為了搜集資料、與各方交換意見,共設有「地方財政與地方行政」、「國防」、「司法」、「考試」等四個考察團。
在本次座談會中,當時的臨時省議會議員郭雨新在發言時,揭露當時台灣(地方)政治的若干問題,值得參考。郭雨新將這些問題分為「三妙、五害、七不可思議」。其中三妙為三個「莫名其妙」的現象,包括:政府與國民黨地方黨部之間事權劃分不清;地方政府動用公費給民眾服務站;在各機關設置「安全室」三項等。
首先在地方政府與國民黨地方黨部事權不清一事,郭雨新舉例包括國民黨籍地方民意代表在縣市議會甚至省議會之發言,須受國民黨黨部控制;公會、農會、地方合作社等團體理監事改選,究竟是由地方政府主辦或國民黨地方黨部主辦,混淆不清;三輪車請領車牌,也必須請國民黨地方黨部幫忙等等黨政不分之現象。
其次郭雨新指出,各地方政府,每年皆須花費一百多萬元,有的縣市甚至超過一百多萬,以維持各地民眾服務站。
第三,郭雨新指出各機關設置「安全室」(編按:即威權統治時代,為「保密防諜」而設置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各級學校、公營事業甚至若干私人企業內,負責監控所受監控機關組織內部有無危害「保密防諜」情事人物之組織,1970年代改組為「人事室第二辦公室」,通稱「人二」、「人二室」),「平常無事可做,只是調查,想控制一切的人」。
此外,郭雨新也提出(地方)政治的五害、七不可思議。所謂「五害」即濫指流氓;警察;稅吏;跳舞;司法界等五害。
所謂「七不可思議」,根據郭雨新的指出,則有「臨時省議會」被稱為「臨時」,而相對應的省政府卻未被稱為「臨時」,為何獨有台灣省議會必須被冠以「臨時」兩字;省議會三年改選一次,總統每六年改選一次,為何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皆不需改選;《省縣自治通則》在立法院審議十一年尚未通過;日治時期依附日本政府而得意之人,到了日本人離開後,一反親日態度轉為「生為黨員,死為黨鬼,最愛黨愛國」,依舊得意。相對從前日治時期受壓迫的人,依舊受到壓迫;農漁水利會改組,越改越糟;統一發票及購買證,省議會通過施行後,省議會想要撤銷省政府不同意等等七項不可思議之現象。
從本篇史料故事揭露周宏濤團長與郭雨新臨時省議員之發言,我們可以見到威權體制的統治下的(地方)政治運作的若干面向。其中行憲後依舊黨國不分的狀況,可由郭雨新陳詞中管窺一方,例如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供各地民眾服務社,甚至國民黨地方黨部參與主辦、介入各行業公會、農會、各地合作社理監事選舉,連申請三輪車牌照都須國民黨地方黨部幫忙等等情事。而郭雨新陳詞中的五害,竟包含濫指流氓、警察、稅吏、司法界等等,除了反映出當年政治、社會上為人詬病之若干弊端之外,或許也提供了後世處理現存問題的若干歷史層面的關照。
相對的,儘管當時的政治、社會已經存在那麼多的問題,在考察團團長周宏濤的眼中,「台灣政治經濟的進步,都是非常顯著」。威權統治下政治問題、社會問題之嚴重,可見一斑。
上述史料茲摘錄如下:
本會地方行政與地方財政考察團與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議員座談會記錄
時間:民國四十七年六月十日
地點:臺灣省臨時省議會會議室
主席:黃議長
主席致詞:
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能得周宏濤先生偕同總統府臨時行政改革委員會臺灣省地方行政及地方財政考察團諸位先生蒞臨本會指導,並給我們有機會交換意見,實在非常榮幸。現在先請周團長指導。
周團長宏濤:
各為議員先生,臺灣省自民國三十九年實施地方自治以來,至今將已八年。在此八年當中,臺灣政治經濟的進步,都是非常顯著。尤其是民意的發揚,使地方自治事業,更增加它的效果。今天我們能到地方自治最重要的機構訪問,並能夠與議長及各為議員先生交換意見,實在感到非常榮幸和愉快。又以貴會新廈落成,大會開幕,我們沗逢其盛,更願藉此機會,謹向貴會道賀。
自從實施地方自治以後,政府責任增加。而其工作,亦因而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在於此種趨勢之下,為精益求精,乃於本年三月十日,成立總統府臨時行政改革委員會,研究目前行政制度與組織,謀求機構調整制度改善,各級機關權責劃分,行政手續簡化,以及政費支出之節約,一般行政效率的增進等。本會組織的起始,係模仿美國的胡佛委員會,胡佛委員會之在美國,具有相當貢獻。由其是行政制度改進方面,更有卓越的成就。我們模仿美國的胡佛委員會,目的也就在於研究目前行政制度而加以改進。
本委員會分設十組,即:行政、國防、財政金融、經濟、文教、預算、總務、公營企業、司法、考選,此外為搜集資料即與各方交換意見,另設有四個考察團,第一團為地方財政與地方行政(就是本團),其餘三團為國防、司法、考試三方面。本考察團所得資料,將來當由行政組加以研究。其他各組者,由其他各組共同研究,然後提到行政改革委員會,綜合審議。
行政改革委員會,所以屬於總統府,係為了工作較為方便。至於本會工作進度及期限,業奉 總統核定:委員會成立後三個月內,必須提出報告和建議。六個月以內,提出最後報告及建議。報告提出以後兩個月內結束。因為時間短促,必須加緊工作。四個考察團,已經分別出發。考察工作,大概在本月底,可以結束。
本團今天訪問貴會,承黃議長與各位議員先生,在百忙中,和我們開會座談,至為榮幸與感謝。尚盼議長及各位議員先生,依據豐富的學識,和卓越的見解,多多發表意見,謝謝各位。
黃議長:
感謝周團長的指導,今天上午的座談會,希望各位同人盡量發表意見。會後請考察團各位先生,和我們共進午餐。我們準備的,只是「便飯」。
郭議員雨新:
我希望有兩個原諒:第一、因我不懂廣東語,使否讓我講閩南話,或說國語,我要講的題目是「三妙、五害、七不可思議」,讓我簡單說明一下:
一、何謂三妙,三個莫名其妙也:
(一)地方政府與地方黨部之事權劃分不清。民意代表,在縣市議會,甚至省議會之議場發言,要受到控制。公會農會合作社理監事之選舉,是由政府辦理,抑屬黨部承辦?又三輪車請領車牌,也得先請黨部幫忙。黨政事權不清,令人莫名其妙。
(二)設置民眾服務站,亦為莫名其妙之一。服務站在地方,究竟服務什麼事情?曾否替老百姓代寫一張申請書?而地方政府為了服務站,一年要負擔一百多萬經費,有的在一百萬元以上。
(三)在各機關設置安全室,亦為莫名其妙之一。安全室平常無事可做,只是調查,想控制一切的人。聞各機關安全室,已設有者,共有七五五單位。待增設者,共有二八九單位。
二、五害,即五個弊害之意。諸位委員不懂閩南語,我把老百姓所講的話,代表報告各位:
(一)流氓,為確保社會治安,取締固好。但濫指流氓,亦覺不宜。所謂流氓,其意要有明確範圍。治安人員指為流氓,就予取締逮捕,這太危險。為免冤枉,對於取締流氓,要慎重考慮。
(二)警察,言及警察,其弊害實在太多。警察住旅館不付錢,深夜一、二時,還要下女倒茶七、八次之多。其實醉翁之意不在「茶」,而是要別的東西。如不服從命令,便拔出手槍威脅。連擦皮鞋的,也要送紅包。
(三)稅吏危害,稅務人員,把老百姓看做小偷,甚至視為強盜。有所謂「逕行決定」,權力太大,動輒送法院法辦,商人苦得不得了。今日臺灣老百姓稅負已達飽和點,課稅要改善。否則,公司商號,只好關門,斷絕稅源,殊覺不妥,值得警惕。
(四)第四害是跳舞。
(五)司法界之弊端,不須我再贅述,眾人皆知。為收攬民心,亟須改革。
三、何謂七個不可思議,這也是老百姓常講的,我再來報告一下:
(一)第一個不可思議,是臨時省議會的「臨時」二字。省政府與本會,是處於對等地位,省政府何不冠以「臨時」二字?而獨臺灣省議會,必須冠以「臨時」二字?臺灣同胞同為中國人,早在二百年前,我們祖先遷自福建省龍溪開山等地,為什麼臺灣省一定要「臨時」省議會?
(二)省政府疏遷中部,到底是疏散,還是遷治?為什麼偏要搬到交通不便,離開老百姓最遠的地方去?記得抗戰時,在重慶是合署辦公,頗為方便?現在行政效率如何呢?今晨有一個老百姓要請願,我陪他到財政廳,坐了四十分鐘公路車,才到中興新村。一問才知道,第一科在臺中市忠孝國校內。省政府各機關,有的在中興新村,有的在霧峰,有的在臺中市,有的在臺北,四散各處,行政效率怎能改善?老百姓感到不可思議?
(三)省議會三年選一次,縣市議會也是同樣,立法院委員、監察院委員、國大代表,為什麼不要選舉,成為終身職?總統尚且六年要改選一次,立法委員為什麼不要改選?沒有選舉區,怎能代表民意?關於地方選舉,李議員所講的,並不是反對政黨提名,而是要求選舉之公正。執政黨只要有半數以上,就可以了,何須百分之百?我們幾個人在此講話,常受人誤會。但我們幾個人雖常批評政府,其實是為了在國際上,可以表現民主政治。
(四)省縣自治通則,在立法院審議了十一年,一共一百三十二個月。我記得自治通則,共只有一百二十七條,每條審議一個多月,也該審議完畢,迄今遲未通過,此為不可思議之四。
(五)日據時代得意的人物,光復之後,仍然得意。奇怪得很,在日據時代參加所謂「皇民奉公會」,對於日本功勞很大的人,曾說日本帝國不能戰敗,否則我要「切腹」自殺。一變過來,現在卻說生為黨員,死為黨鬼,最愛國民黨,我們聽了,毛骨悚然。以前得意的人物,現在還是得意。以前被壓迫的人,現在也受壓迫。此為不可思議之五。
(六)改組農會水利會,觀其效果,越改越糟,我想各位都很知道。
(七)統一發票及購買證,這個辦法,是省議會通過的。現在省議會想要撤銷,省政府卻不肯。現在發現統一發票購買證弊端頗多,想要修改,為什麼不可以呢?
以上所述,如蒙採納,如以改善,定可改觀。現在老百姓,背離政府太遠,收攬民心最要緊,希望各位誠意代為建議政府。
資料來源:
國史館,〈總統府臨時行政改革委員會總報告:附錄乙〉,《陳誠副總統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8-010507-0002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