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常會討論 以募集大陸工作費名義徵收之影業戲票附捐延長一年 自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五日起至娛樂稅提高之日止 所得附勸款項交救總備用(1954.06.07、1954.06.14)
1954年6月7日與14日,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召開第七屆中央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常會)第一一三次、第一一五次等兩場會議。由於該黨總裁蔣中正無法到會主持這兩場會議,因此由總統府機要室將這兩場會議的紀錄,以端正楷體毛筆,繕寫謄錄於雙份並聯十行信紙上,呈給蔣中正總裁閱覽。
在這兩場會議的紀錄中,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報告了於前一年(1953年)以募集大陸工作費名義,洽由台灣省政府(以下與文中簡稱省府)徵收影院戲票附勸,即將屆滿一年。由於當初徵收此項戲票附勸所定期限為一年,因此秘書處報告經與省府商議,此項戲票附勸可以自一年期滿之六月十六日起,原則上可考慮予以延長。
然而,徵收該款項之原意為寬籌黨費,另撥交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現今之中華救助總會,以下簡稱救總)作為經費,其他尚有許多團體單位正等待此款項的補助。因此,秘書處報告在國民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七十六次工作會議決議組織小組,商定分配結果如下:1.青年服務社禮堂建築費不敷38萬元,仍在該年六月十五日以前之影票附加超收項下提撥。2.在該超收項下另提撥50萬元為籌建科學館之基金。3.如政府提高娛樂捐案實施,影票附捐辦法停止時,則對大陸救濟總會所需經費應另行籌撥。4.自六月十五日起至提高娛樂捐實施之日止,所得附勸款項交大陸救災總會俻用。5.軍人之友社等單位請求補助問題應分向政府有關主管機關另行商洽辦哩,至關於黨費寬籌問題已初步交換意見再行定期商討。
對於秘書處報告轉呈工作會議小組商定結論,中常會決議推徐柏園(召集人)、谷正綱、黃少谷、張其昀等四人組織小組審查,後再行報中常會核定。
說明:
- 上述會議紀錄資料茲摘錄如下:
中央常務委員會第一一三次、一一五次會議(六月七日、六月十四日)紀錄摘要
主席:陳誠、黃少谷(第一一三次) 倪文亞(第一一五次)
報告事項:
二、 秘書處報告:關於以募集大陸工作經費名義,洽請台灣省府將影院戲票附捐(自六月十六日起)予以展延一案已據函復,原則上可予考慮,惟請求補助單位過多,請示分配辦法以便遵辦,經依據第76次工作會議決議組織小組商定如下:1.青年服務社禮堂建築費不敷38萬元,仍在本年六月十五日以前之影票附加超收項下提撥。2.在該超收項下另提撥50萬元為籌建科學館之基金。3.如政府提高娛樂捐案實施,影票附捐辦法停止時,則對大陸救濟總會所需經費應另行籌撥。4.自六月十五日起至提高娛樂捐實施之日止,所得附勸款項交大陸救災總會俻用。5.軍人之友社等單位請求補助問題,應分向政府有關主管機關另行商洽辦理,至關於黨費寬籌問題,經已初步交換意見再行定期商討,謹報請鑒核。
決定:推徐柏園(召集人)谷正綱、黃少谷、張其昀四同志組織小組審查後,再行報會核定。
秘書處報告:行政院院長俞鴻鈞同志函送本屆行政院施政方針一份(業經第345次院會通過並定六月八日向立院報告)謹報請鑒核。
決定:准予備案。
資料來源:國史館,〈一般資料—中央常務委員會會議紀錄 (二)〉,《蔣中正總統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2-080200-0060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