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業外匯勞軍捐協調小組第九次會議紀錄:准省進出口公會為籌措經建會管經費預借捐款一百萬 續撥之五十三萬元應予緩議(1963.9.4)
1963年9月4日,進出口業外匯附勸勞軍捐款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在台北市林森南路婦女之家召開第九次協調會議。這次會議依舊同前幾次會議,由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五組之代表主持,其餘協調小組成員如中國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即今之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會)、軍人之友社、國防部總政治部、台灣省政府社會處、國民黨台灣省黨部等機關團體代表,皆出席本次會議。會議紀錄依然同前幾次紀錄一般,蓋上「機密」印章,並寫明「黨內文件,對外保密」。
本次會議中所討論之問題為台灣省進出口公會為籌措興建會館經費,要求預先撥借1963年度進出口業勞軍捐一百萬元,及續予撥贈會館建築費五十三萬元。
關於前者,會中決定「准予照借」;至於後者,即「撥贈」五十三萬,因為尚未年終,所以予以「緩議」,但准先「撥借」五十萬元。
在此我們可以發現,名為勞軍捐「捐贈者」的台灣省進出口公會,為籌措興建自己的會館經費,竟無法動支原應為其出於「自由意志」預定捐出之「捐款」,而須先經受贈者等同意,甚至後商議以「借款」之方式,方可運用。至於該公會後續請求繼續之「撥贈」五十三萬元,更遭這些勞軍捐「受贈者」,以尚未年終為由,決議先「撥借」五十萬,讓其興建會館。這種捐款的運用方式,恐怕與一般社會大眾認知的「自由意志」捐贈/受贈關係,大相徑庭。
- 上述史料茲摘錄如下:
機 密
黨內文件 對外保密
進出口業外匯附勸勞軍捐款協調小組第九次會議紀錄
時間:五十二年九月四日中午
地點:婦女之家
出席者:張泰祥 王昇 皮以書 陳炳寰 王超凡 林溪圳 黃成金(盧文金代)
列席:楊志鞏 王人豪 吳劍光 鄭善祺
主席:張副主任泰祥
甲、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略)
乙、討論事項
一、台灣省進出口公會函請婦聯總會、軍人之友社,為籌措會館興建經費擬請預先撥借本(五二)年辦理勞軍捐獻事務費一百萬元及續予撥贈會館建築費五十三萬元,並先撥借一案,應如何辦理,請討論案。
決議:
一、 預借本年勞軍捐獻事務費壹百萬元一節,准予照借。
二、 續予撥贈會館建築費五十三萬元一節,以未屆年終應予緩議。惟為支持會館之興建,准先撥借五十萬元。如今後無撥贈款可資償還時,應在下(五三)年勞軍捐獻事務費項下扣還。
丙、散會。
資料來源:中華婦女聯合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