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次心戰會報:指揮救總參與並主辦安置反共義士協助其就學就業 然救總自行出版之《救濟年報》隻字未提國民黨在幕後之指揮角色(1967.1.23)
1967年1月23日,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中央心理作戰指導會報(以下簡稱心戰會報)在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以下簡稱救國團)當時的總團部所在地,台北市松江路219號召開第126次會議。在該次會議中,會報主席,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以下簡稱中常委)蔣經國聽取,並指示若干心戰業務相關事項。本篇史料故事揭載之數項業務,皆由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即現今之中華救助總會,本文以下與會議記錄中簡稱救總)參與其中並負責主辦。有趣的是,在心戰會報中救總並未參與報告,而救總自行出版之刊物中,除了記載相關業務為配合政府政策或配合國策之外,也隻字未提國民黨在這些業務中的指揮角色。
這次的會報中,國民黨中央工作會第二、三、四、五、六組共同報告關於「一二三自由日」十三週年紀念辦理情形。
另外,心戰會報秘書處呈報了《五十五年度反共義士接運輔導工作檢討報告》。對於這份報告,會報除決議對於個別「反共義士」可考慮分發至情報學校,另對貧病失業者,也決議儘速予以解決問題。此外還決議應設法寬籌一筆款項,設立反共義士招待所,並與救總研究其就學就業問題,是否交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按:即現今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本文以下與會議記錄中簡稱為輔導會)辦理,則決議如果救總同意,今後即交由輔導會辦理。
此外,會報也聽取了由總政治作戰部(編按:即現今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中華民國政府來台後先後名稱為國防部政治部、國防部總政治部、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本文以下與會議記錄中簡稱為總政治作戰部)與國民黨中央工作會第六組共同報告「天馬計畫二號作業」。
關於最後一項業務,事實上救總在其出版之1967年《救濟年報》之1966年大事紀中,即已記載1966年12月21日,由救總理事長谷正綱出面邀集行政院主計處、總政治作戰部、交通部民航局等有關單位主管,會商施放十萬呎高空巨型汽球空飄事宜,此即為「天馬計畫二號作業」。另外,在下一年度(1968年)《救濟年報》中記載的1967年救總各項中心工作,即已記載高空汽球的空飄作業。
至於本篇史料故事揭載該場會報的前兩項業務,也出現在1968年《救濟年報》的各處記載。在「一二三自由日」十三週年慶祝活動方面,1968年《救濟年報》的1967年大事記中記載,1月11日救總組長黃熙主持慶祝第十三屆一二三自由日籌備會,1月23日則由救總理事長谷正綱主持慶祝大會。
至於安置反共義士相關業務,經救總第十二屆常務理監事會議決議,救總未將安置反共義士協助其就業就學之業務交予輔導會承辦,且於改善來台反共義士之接待工作及就學就業之安置外,尚實施職業訓練。事實上,後來救總在承辦這項業務的情形下,也在台北市設置了職業訓練中心。
令人玩味再三的是,儘管救總參與了這些對於心戰相關業務,然而在救總出版的刊物裡,隻字未提國民黨以及國民黨心戰會報在背後的指揮角色。
說明:
上述史料茲摘錄如下:
中央心理作戰指導會報第一二六次會議紀錄
時間:五十六年一月廿三日(星期一)上午十時。
地點:台北市松江路二一九號二樓會議室
主席:蔣常務委員
紀錄:曾憲法
甲、報告事項
二、鑒詧事項一覽表
5、中央二、三、四、五、六組報告:謹將慶祝「一二三」自由日十三週年紀念辦理情形報請 鑒詧。
四、會報秘書處報告:茲擬具「五十五年度反共義士接運輔導工作檢討報告」一份,謹報請 鑒核。
決議:
一、此為一重要而嚴重問題。反共義士接連來台,最初熱烈歡迎,最後生活與工作均不能及時妥善解決,本案檢討意見上不能完全解決問題,應從以下兩項進行:
(一)寬籌一筆專款,設一反共義士招待所。
(二)與救總研究就學就業問題,可否交由輔導會兼辦,如救總同意,即由輔導會負責。
二、先將過去情形加以整理,對貧病失業生活困難者,儘速予以解決。最近來台之張宗耀可攷慮分發情報學校「假想敵部對」任教官。
五、總政治作戰部/中央第六組報告:謹擬具「天馬計劃二號作業」繼續對大陸匪區後方展開凌厲之心戰攻勢,謹報請 鑒詧。
決議:
一、准予備查。
二、今年四月整個配合推行「天馬計劃」,並在二、三兩月完成一切準備,務期達成任務。
六、總政治作戰部報告:為針對匪黨內部權力鬥爭日益激烈情勢,加強打擊分化匪軍之心戰攻勢,謹擬具「曙光計劃」一種,報請 鑒詧。
決議:傳單費用部分,應請在空飄捐款中撥付,餘准備查。
資料來源:國史館,〈中央心戰指導會報(一)〉,《蔣經國總統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5-010100-00087-007、1967年《救濟年報》、1968年《救濟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