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吳淑珍審查內政部預算書面質詢 編列兩億三千多萬用作「中國大陸災胞救濟」占社會救助業務總預算四分之一 何不救濟台灣重病兒童、補助台灣低收入戶?(1989.4.8)
1989年4月8日,立法院召開審查199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一組第四次會議。在這次會議中,內政部長許水德報告內政部社會福利政策業務(以下簡稱社政業務)與社會救助業務。立法委員吳淑珍提出書面質詢,質疑內政部編列在「救濟中國大陸災胞」項下之預算,高達兩億三千多萬,占社會救助業務總預算四分之一。既然有如此餘力救濟來台義胞和海外難胞,何不救濟台灣重病兒童,避免每年高達六千名重病兒童的死亡。這筆預算,亦可用於全台低收入戶,避免當時盛行一時的「雛妓」問題發生。
事實上,對於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即今日之中華救助總會,以下簡稱救總)編列預算之質疑與救總之角色,不分朝野黨派均有立法委員提出質疑。時為執政黨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部副秘書長之立法委員李勝峰,亦在同一場會議中提出質詢。他認為救總預算年年引起爭議,而在解嚴之後已無大陸災胞可供救濟的情形下,身為救總主管官署之內政部,有權提出救總未來轉型構想。
對此,時任內政部長的許水德提出答覆,認為「今後救總之工作觀念及作法均須改變。雖然目前救總之工作內容頗爲多元,但仍嫌不足,內政部將遵照李委員指教,擴展其工作範圍及方向」。
說明:
上述會議紀錄茲摘錄如下:
頁141
立法院審查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一組第四次會議紀錄(第八十三會期)
時間: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四月八日(星期六)上午九時、下午三時至晚間七時十分
地點:本院第一會議室
出席委員:四十三人
自由參加委員:二十六人
列席人員:
內政部部長兼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許水德
警政署署長 羅張
營建署署長 蔡兆陽
中央警官學校校長 顏世錫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 李樹鈺
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 于建民
主席 劉委員碧良
頁173
李委員勝峰:……
頁174
八、 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之預算年年引起本院爭執。請問在解嚴之後我國還有大陸災胞嗎?本席認為,在時代精神已經丕變之今日,身為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主管官署之內政部,絕對有權對其未來業務發展方向提出構想。例如由於時代改變,以至其地位備受爭議之亞盟、世盟,在外交部就其發展方向提出明確說明後,終於獲得本院同仁之支持。基此,本席企盼內政部重行為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定位,並說明其未來業務發展之方向。
頁175
許部長水德:
五、 今後救總之工作觀念及作法均須改變。雖然目前救總之工作內容頗爲多 元,但仍嫌不足,內政部將遵照李委員指教,擴展其工作範圍及方向。
頁179
吳委員淑珍書面質詢:
頁180
關於社會救助業務,「中國大陸災胞救濟」,一口氣編了二億三千萬元(見內政部單位預算一八五頁),佔社會救助業務總預算的四分之一。如果政府財源這麼豐富,有餘力支用二億多經費救助來台義胞及海外難胞,那麼為什麼不用這二億多經費來補助台灣現有重病兒童的醫療費用,以避免每年六千名病重兒童死亡,或是將這二億多經費用於補助全台低收入戶,以免許多家長變賣未成年女兒為娼,造成社會上有「雛妓」這種不人道的事情存在。內政部要從事社會救助業務,應該以救助國內民眾為優先考慮,可是如今「大陸災胞救濟」卻佔了大部分經費,難道內政部對於社會救助是「寧予外人,不予家奴」嗎?
資料來源:立法院審查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一組第四次會議紀錄,《立法院公報》第七十八卷第一〇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