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編史料故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第105次會議 建議放寬滯留港澳忠貞黨員來台 蔣中正總裁訓斥雷震、洪蘭友建議廢止學校三民主義教育與軍中特種黨部等建議
1951年3月29日,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以下簡稱中改會)召開第105次會議。由於該次會議主席並非蔣中正總裁,而是由陳誠副總裁主持,蔣總裁於會後收到該次會議紀錄,罕見在紀錄後以毛筆親書批示並且蓋章用印。此項批示批駁了雷震與洪蘭友二人所建議,今後宜避免具有一黨專政色彩之措施,建議廢除學校三民主義課程與軍中黨部。
蔣中正總裁在批示中認為雷、洪兩位提出之建議,「殊違本黨之意志眛於大勢,希由張秘書長面加告誡」。嗣後,蔣中正總裁更特別發出一則代電致該黨張其昀秘書長,再次要求張秘書長要對雷、洪兩人「予以告誡」。
該次會議討論了雷震、洪蘭友二人所擬之〈對港澳意見之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處理辦法〉)。〈處理辦法〉中提及若干重要事項,如:「對大陸發動政治攻勢,今後對付共匪之道」、「除準備軍事反攻外應展開廣大而堅強之政治攻勢」、「形成反共抗俄之聯合陣線」、「加強海外宣傳」、「暢通臺港澳間交通便利反共人士來臺」、「搶救由大陸逃亡港澳之青年學生與忠貞幹部」,以及「本黨改造路線」。其中「搶救由大陸逃亡港澳之青年學生與忠貞幹部」一事,後來演變責成包括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現今之「中華救助總會」)在內的單位,共同負責研擬辦法放寬入境限制並接運來台。
真正讓蔣中正總裁兩度發出批示的,是〈處理辦法〉中關於國民黨改造路線的建議,雷震、洪蘭友兩人建議應當廢止學校中之三民主義課程與軍中特種黨部。處理辦法建議學校之三民主義課程可以公民課程取而代之;而軍隊黨部廢止後,可由軍中政治部「灌輸主義」。
關於此點,會中決議「關於本黨重要政策原則先由第二組研究」外,會議記錄上也罕見地附上註解,認為雷震與洪蘭友所提這兩點建議「違反憲法關係重大,據張秘書長告稱此項言論時有所聞,而友黨人士亦以此攻擊本黨,甚且做為對友邦宣傳之資料,雷震、洪蘭友兩同志亦認為此項問題值得考慮」。以下為該次會議紀錄之原件影印。
以下為該次會議紀錄之原件影印。
除了會議記錄之外,蔣中正總裁二度在對國民黨秘書長張其昀發出的代電中重申立場。代電中訓令張秘書長該雷、洪關於廢止學校中的三民主義課程與軍中設立特種黨部等兩點建議,「殊違本黨意志,而且對憲法精神及當前大勢殊欠了解」。對於雷震、洪蘭友兩人,「應該面予告誡,對此二員中曾在迭次訓話中予以闡明」,「以後此類重要訓辭,中央各同志應加檢討,可作本黨決策之參考。」
圖片資料茲摘錄如下:
(1)機秘(21)第1579號
中央改造委員會第105次(3月29日)會議紀錄摘要
主席:陳誠
討論事項:
(一)中國自由聯盟有關問題請核議案
決議:
一、秘書長不必發表談話
二、對於中國自由聯盟文件消息之發佈有關人員責任問題,推張其昀、谷正綱、陳雪屏、鄭彥棻、沈昌煥、陶希聖、唐縱等七同志負責查明審議,提會核定並由張其昀同志召集
三、黨對該盟所持態度及今後應否對該盟予以運用問題,由聯合陣線問題小組先行研議提會核定
四、各組對有關大陸工作如何密切聯繫配合問題,由大陸地區工作指導委員會檢討改進
(二)擬具對「雷震、洪蘭友兩同志提供對港澳意見」之處理辦法請核議案
原意見內容如下:
一、對大陸發動政治攻勢,今後對付共匪之道,除準備軍事反攻外應展開廣大而堅強之政治攻勢,其要點如下:
(1)對大陸同胞由廣播電台加強宣傳戰
(2)匪對大陸血腥統治我則寬大慈惠一反其道而行以收民心
(3)對靠攏而追悔或靠而不攏之份子予以自新之路使其立功自贖
(4)在反攻前政府應頒赦令或號召各方面人士來歸以加速偽政權之崩潰
二、形成反共抗俄之聯合陣線
三、加強海外宣傳
四、暢通台港澳間交通便利反共人士來台
五、搶救由大陸逃亡港澳之青年學生與忠貞幹部
六、本黨改造路線
(1)增進對美日兩國良好關係及在日本加強各部門之工作以削減第三勢力之憑藉
(2)凡含有一黨專政意味之措施務須力求避免,目前學校中三民主義課程及軍隊中建立黨部兩事應予廢止,在學校方面可以公民課程方式行之,在軍隊可由政治部灌輸主義
(3)從速建立新的革命理論體系為一切宣傳號召反攻復國之張本
決議:
1.關於改進對大陸廣播建議由唐縱、張道藩兩同志召集各電台負責人員會商改正
2.對於奸匪元凶首惡重要殘暴匪幹及為虎作倀無恥敗類決不寬宥,惟對一般匪黨份子許其戴罪立功,對脅從民眾概予寬宥,由第六組根據本黨現階段政治主張,擬具具體實施辦法提會核定
3.形成反共抗俄聯合陣線一節,由聯合陣線問題小組研究
4.加強海外宣傳一節,由海外黨務小組研究
5.有關臺灣出入境問題,由行政院在最近期間召集有關單位決定改進辦法
6.關於本黨重要政策,原則先由第二組研究
(三)大陸地區工作指導委員會對港澳忠貞同志及反共文化界人士放寬入境限制及聯繫意見請核議案
決議:
港澳忠貞同志及反共文化界人士之入境限制可酌予放寬,凡反共有據且有生產能力或專門技能者得准其來台,惟應對本省治安問題同時兼顧,上項人士來台後,應商由政府在積極利用其所用之原則下,作有計劃的處理,俾從事反共生產工作
(四)動員研究小組報告一件請核議案
決議:
本案交陳誠同志與有關部門商討提供意見,再行核議(原報告從略)
(謹註)雷震、洪蘭友兩同志所提港澳人士意見之第六條第二項所稱「凡含有一黨專政意味之措施務須力求避免,目前學校中三民主義課程及軍隊中建立黨部兩事應予廢止,在學校方面可以公民課程方式行之,在軍隊可由政治部灌輸主義」一節,違反憲法關係重大,據張秘書長告稱此項言論時有所聞,而友黨人士亦以此攻擊本黨,甚且作為對友邦宣傳之資料,雷、洪兩同志亦認為此項問題值得考慮
(蔣中正毛筆批示:)對於中之重要演辭應加檢討可作黨內外決策之參考,雷洪二員建議六之二項殊違本黨之意志眛於大勢,希由張秘書長面加告誡。
(蔣中正印)
資料來源:機秘(21)第1579號中央改造委員會第105次(3月29日)會議記錄摘要,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