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租鐵路局土地合建樓房共同使用 工程中要求鐵路局中止興建並改變用途另覓他處設置宿舍(1968.10.28)
1968年10月28日,台灣省政府(以下簡稱省政府)交通處(以下簡稱交通處)為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黨營中央日報要求鐵路局變更興建宿舍計畫並另覓員工宿舍一事,發出一則令文予鐵路局,希望儘量適應中央日報之需求,遵照辦理。
本件史料故事之緣由,來自於中央日報原先與鐵路局洽商,租用鐵路局位於當時台北市中正路(現為台北車站旁)之土地,與鐵路局共同興建五層樓房,約定由中央日報興建並使用一、二兩層,其餘三、四、五等三層樓房由鐵路局興建作為員工宿舍。
不料在當年10月15日,中央日報社長曹聖芬發出一張便簽給當時的台灣省政府主席黃杰,表示因為中央日報業務持續增長,銷售量增加,因此向美國購置高斯印刷機器三部,預計要放置在前段所提租用地上新建廠房使用。然而,因為該地地基窄小,新型印刷機器又需要裝置高壓電纜,而因報社作業時序,機器運作必定會導致日夜皆製造大量噪音,實在不適合以該地作為員工宿舍。因此曹聖芬在這張便箋上對黃杰表示,希望省政府可以准許中央日報通知鐵路局,暫緩施工,並改變用途不作宿舍。
對於中央日報這項要求,黃杰將便簽轉交省政府交通處,再由交通處發出本件史料令文給鐵路局。在文件第一段,交通處將曹聖芬給黃杰的便簽內容謄錄一次;第二段表示希望鐵路局依中央日報的要求照辦;第三段第四段則表示希望知道後續辦理狀況,同時表示副本會省政府財政廳。
文件資料茲摘錄如下:
台灣省政府交通處(令)
受文者:鐵路局
日期:中華民國五七年十月廿八日
文號:(57.10.28)交五字第39771號
事由:為中央日報社使用北門段土地興建廠房請改變第三層用途一案由。
主文:
一、奉 主席交下中央日報社曹社長聖芬十月十五日便箋:「本報因銷數增加,現有印刷設備已難適應。經向美國高斯公司訂購高速輪轉機三部,業已運到。復承我 公核准租用鐵路局中正路土地一百四十坪興建廠房,亦在開工趕建中。此項土地原與鐵路局洽定由本報使用二層餘三層由該局自建宿舍。茲開工後發現基地狹小施工困難綦多。又本報用做機器房必須裝置高壓電線,且由午夜迄清晨為排印操作時間機聲震耳。無論就安全及寧靜言,上層作為宿舍均非適宜,不能不及早考慮以免日後紛擾。為期順利完工及今後使用方便,擬請賜准通知鐵路局上層暫緩施工並改變用途不作宿舍。似此在路局並無損失,本報則受惠良多矣」。
二、本案希研議應儘量適應中央日報社需要,並派員逕洽辦理具報。
三、希知照。
四、副本抄致財政廳。
處長 陳聲簧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