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鎮鎮民代表會應桃園縣民眾服務社之請 捐獻房地產權予民眾服務社籌建介壽堂以示全縣民眾效忠擁戴國家元首
1958年6月20日,桃園縣民眾服務社(以下簡稱民眾服務社)發出一則代電予桃園縣桃園鎮民代表會(以下簡稱鎮民代表會),代電文內容大略為桃園縣地方一般社會人士反應,認為該縣境內有總統官邸兩處,為其他縣市所無之特色,實為桃園縣之光榮。為準備籌建介壽堂一所,以示全縣民眾向國家元首擁戴效忠之至誠,所以希望鎮民代表會通過,將位於桃園鎮成功路一段十二號,已經借給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桃園縣黨部(以下簡稱縣黨部)使用之房地產權,捐獻給民眾服務社。
至於為何選中該地興建介壽堂?民眾服務社代電文稱,因該地位於「土地改革成果展覽會場對面,經常有國際友邦貴賓來此參觀,舉首即可獲觀介壽堂之雄偉建築,益增國家之光輝」。
然而,因為這塊土地以及土地上之房產為鎮有財產,借給國民黨縣黨部使用,民眾服務社為籌建介壽堂,希望鎮民代表會通過決議,將縣黨部借用之成功路一段十二號全部土地及地上物之產權捐獻介壽堂,並報請省政府准予拆除舊屋以利興建。
鎮民代表會接獲這一封代電後,即召開臨時大會通過這項「請求」,將土地及房屋贈與民眾服務社。之後為「使辦理產權移轉登記以利介壽堂工程之早日進行」,改贈與國民黨桃園縣黨部。
得到房地後,國民黨開始籌建介壽堂。房屋興建工程費共120萬元,其中90萬元來自於台灣省政府公款補助。而此一介壽堂興建完工後成為民眾集會的場所,同時,也兼作國民黨縣黨部辦公室。
本則史料故事呈顯的,就是為討論捐贈事宜,鎮民代表會第六屆第一次臨時大會議案之紀錄。
本件介壽堂土地及建物,後續有多次改建買賣。 1992年國民黨將本地賣給黨營事業啟聖公司,該公司取得土地後開始興建商辦大樓,即為現今啟聖成功大樓,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1993年大樓完工,啟聖公司陸續出售房地給第三人,多數承買者為金融控股公司,其中有2戶賣給國民黨、4戶賣給另一家黨營事業昱華開發公司。國民黨向啟聖公司買得成功大樓房地後,作為縣黨部使用。2002年國民黨曾表示欲將當時持有的土地持分回贈桃園市,但未執行,直到2011年桃園市公所主動要求國民黨回贈才開始積極處理,2014年桃園市終於順利取得房地所有權,但也只收回部分土地而已。目前桃園市將受贈房地提供桃園市水務局辦公,而黨營事業昱華開發公司仍持有4戶,出租他人收益。
本件啟聖成功大樓案,完整事蹟亦可見於「政黨不動產查詢系統」之「顯著案例」之「【啟聖成功大樓】(桃園市介壽堂舊址) 公有房地免費奉上」
文件資料茲摘錄如下:
總字第49號
桃園縣桃園鎮鎮民代表會第六屆第一次臨時大會議案
類別:財政 經字第42號
提案人:桃園鎮長 許新枝 征訓 秘書 張欽 代行
案由:請審議桃園縣民眾服務處請捐獻桃園段武陵127地號鎮有土地及地上物興建介壽堂案。
理由:
一、准桃園縣民眾服務處中華民國四十七年六月二十日(47)桃園縣服字第110號代電開「一、本處近据地方一般社會人士反應咸以本縣境內現有總統官邸兩處,此為他縣市之所無,寔為本縣之光榮,因擬籌建介壽堂一所以示全縣民眾向國家元首擁戴效忠之至誠,惟介壽堂地址以建築於本鎮成功路一段十二號縣黨部原址最為適宜,因該地位於我國土地改革成果展覽會場對面,經常有國際友邦貴賓來此參觀,舉首即可獲觀介壽堂之雄偉建築,益增國家之光輝。
二、按此項土地為鎮有財產用以籌建介壽堂即承樂允即祈提請本屆代表會通過,將縣黨部現借用之成功路一段十二號全部土地及地上物之產權捐獻介壽堂並報請省政府准予拆除舊屋以利興建。
三、特電查照並將辦理情形惠予見覆為荷。四、副本抄送桃園鎮民眾服務站」等由。
辦法:請大會審議公決
審查意見: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通過
中華民國四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