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中央設計考核會兼任委員呈「財務改進分組報告書」予蔣中正總裁 力主該黨之財務政策應由政府預算之寄列轉為「以黨養黨」(1959.11.25)
1959年11月25日,甫於一年前受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總裁蔣中正任命為中央設計考核委員會兼任委員的吳嵩慶,對國民黨中央呈上一份「財務改進分組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該份報告書除封面外,本文篇幅雙面並聯十行紙二十一頁,附表(含附表目錄)十三頁,共計三十五頁。以端正毛筆楷體字書寫。封面除記載該報告書是作者吳嵩慶呈上國民黨蔣中正總裁閱覽用,編號為「〇一」,密等為「極機密」等資訊外,尚有(極可能為)蔣中正總裁以紅色鉛筆親批之「存查」。
本件史料故事揭載三十五頁報告書中之封面與其中三頁,內文涉及國民黨中央財務政策之探討。
在這一部分報告書中,關於國民黨的財務政策方面,吳嵩慶提及:「本黨負領導反共抗俄、復國建國之大任,黨之榮枯,動關國本,而一切活動,端賴財力之支持,夷考歷年本黨歷年經費,大半有賴於政府預算之寄列,蓋本黨自北伐完成,即負訓政之責,其經費列入政府預算,自屬正理,惟自行憲以來,本黨退居政黨之一,一切措施,不能不尋憲政常軌而行,黨務經費如仍賴政府預算之支援,乃不能分列項目,以資掩護,就革命立場言,本黨為國奮鬥,責無旁貸,所需經費由政府預算補助,故未可厚非,惟就民主習慣言,政黨經費如公開列入預算,究非久遠之道,在本黨籌畫經費,多方設法寄列,已屬煞費苦心,而民意代表,仍多明知故詢,詢究挑剔,此不特中央為然,即省縣鄉鎮莫不皆然,每遇此等情事,負財政責任者,率皆多方疏通,請求免予置議,倘有公開指摘,亦惟低首下心,忍辱負重,本來執政黨實權在握,應有氣吞河岳知慨,今乃靦腆求人,損及尊嚴,揆諸無欲則剛之義,黨務經費之仰人鼻息,實為厲階,故本黨經費,為將來計,故不能永賴政府預算,即為目前計,亦應有自力更生支打算,今後以應皆「以黨養黨」為本黨財務政策之最高原則。」
至於與國民黨財務相關的組織架構,吳嵩慶表示當時國民黨的組織與政府,乃雙軌平行之設計,不符時代需求又損及國民黨聲譽,因此建請將政府可作之事業,連同工作人員與經費,一併劃歸政府有關機構,以精簡黨組織。內文提及:「總裁迭有訓示,本黨應堅持原則領導與政策領導,默察本黨現行組織,與實際工作,似有出入,蓋本黨組織,向採與各級政府平行制,即分中央縣省三級,編制亦仿同各級行政機關,凡政府設一機構,本黨黨內亦嘗有一同樣機構與之並列,其優點,在使組織上發生制衡作用,但本黨今日為執政黨,黨與政府事實上已合而為一,政府之成功,即本黨之成功,抑猶有進者,目前雙軌制度,本黨各級機構,從事於開會指導公文處理等事務工作,如所事有效,則本身已疲於奔命,如所事無效,則更成眾矢之的,影響本黨之聲譽,故政務與黨務,實有嚴格劃分之必要,倘本黨能重新釐定組織範疇與業務方針,將政府可做應做之事業,連同工作人員與經費,一併劃歸有關政府機關,以減輕預算負擔,則所餘黨務支出,如組織與活動經費,數字當不致過大,今後財務檢討,應著重於如何增加收入,俾政府撥款能逐年遞減,以貫徹完全自給自足,以黨養黨之原則。」
文件資料茲摘錄如下:
極機密
編號:01
中華民國四拾九年壹月廿六日
謹呈 總裁(紅色鉛筆批示)存查
財務改進分組報告書 (職吳嵩慶呈)
(收入政府協款占91.47%)
本黨財務情形,根據中央委員會歷年度預算,詳列如附表一,其要點如左
(一)三十九及四十一年度不但收支可以相抵,且有剩餘,自四十二年度起,逐年赤字,少則百餘萬元,多則達六百零二萬餘元。
(二)預算逐年膨脹,三十九年度僅八至十二月份不計,今以四十年度為基數,則四十一年度增加率為百分之一四五強,四十九年度為百分之五四六強。
(三)四十年度起,逐年均有追加預算,其追加額在原預算七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之間。
(四)歷年赤字,並無的款彌補,現係向臺灣銀行透支約為一千二百萬元。
二、收入
茲以四十九年度預算為研究基礎,該年度預算為九千三百七十八萬元,其來源與百分比如左
(一)協款收入 85,780,000元,佔總額91.47%
(二)事業盈餘收入 6,000,000元,佔總額6.40%
(三)黨員黨費收入 2,000,000 元,佔總額2.13%
就上述數字分析如左
(一)協款收入
補助預算
(四)財務人員應有工作保障
以上係對中央現行財務制度之研究,如蒙採擇,當再行修訂有關之法令規章。
丙、中央財務政策之探討
本黨負領導反共抗俄、復國建國之大任,黨之榮枯,動關國本,而一切活動,端賴財力之支持,夷考歷年本黨歷年經費,大半有賴於政府預算之寄列,蓋本黨自北伐完成,即負訓政之責,其經費列入政府預算,自屬正理,惟自行憲以來,本黨退居政黨之一,一切措施,不能不尋憲政常軌而行,黨務經費如仍賴政府預算之支援,乃不能不分列項目,以資掩護,就革命立場言,本黨為國奮鬥,責無旁貸,所需經費由政府預算補助,故未可厚非,惟就民主習慣言,政黨經費如公開列入預算,究非久遠之道,在本黨籌畫經費,多方設法寄列,已屬煞費苦心,而民意代表,仍多明知故詢,尋究挑剔,此不特中央為然,即省縣鄉鎮莫不皆然,每遇此等情事,負財政責任者,率皆多方疏通,請求免予置議,倘有公開指摘,亦惟低首下心,忍辱負重,本來執政黨實權在握,應有氣吞河岳知慨,今乃靦腆求人,損及尊嚴,揆諸無欲則剛之義,黨務經費之仰人鼻息,實為厲階,故本黨經費,為將來計,故不能永賴政府預算,即為目前計,亦應有自力更生之打算,今後似應揭「以黨養黨」為本黨財務政策之最高原則。
總裁迭有訓示,本黨應堅持原則領導與政策領導,默察本黨現行組織,與實際工作,似有出入,蓋本黨組織,向採與各級政府平行制,即分中央縣省三級,編制亦仿同各級行政機關,凡政府設一機構,本黨黨內亦嘗有一同樣機構與之並列,其優點,在使組織上發生制衡作用,但本黨今日為執政黨,黨與政府事實上已合而為一,政府之成功,即本黨之成功,抑猶有進者,目前雙軌制度,本黨各級機構,從事於開會指導公文處理等事務工作,如所事有效,則本身已疲於奔命,如所事無效,則更成眾矢之的,影響本黨之聲譽,故政務與黨務,實有嚴格劃分之必要,倘本黨能重新釐定組織範疇與業務方針,將政府可做應做之事業,連同工作人員與經費,連同工作人員與經費,一併劃歸有關政府機關,以減輕預算負擔,則所餘黨務支出,如組織與活動經費,數字當不致過大,今後財務檢討,應著重於如何增加收入,俾政府撥款能逐年遞減,以貫徹完全自給自足,以黨養黨之原則。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48年11月25日中國國民黨財務改進分組報告書,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