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第二組辦理青年黨員調訓夏令營 原訂由政府籌措經費尚無著落 蔣總裁裁示繼續研議(1951.5.3)
1951年5月3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以下簡稱中改會)召開第125次會議。在這次會議中,中改會委員兼第二組主任谷正綱,為之前中改會第64次會議決議,將中改會第二組主辦之大專優秀青年及知識青年黨部共一千名黨員調訓夏令營,由第二組與政府共籌經費辦理,而該項經費尚無著落,請示中改會如何解決。
針對此事,中國國民黨蔣中正總裁指示,夏令營一事再與國民黨幹部訓練委員會共同研議。
本次中改會會議除報告、討論夏令營一事之外,尚有秘書長張其昀報告該年度黨務工作主要目標15項進行情形及其成果之檢討。第一組主任陳雪屏報告該黨大陸地區工作指導委員會及南方執行部加強工作情形;該組派員視導臺灣省各縣市初期改造工作情形;以及該黨原有黨員之整肅有關問題。最後,第五組主任袁守謙報告臺灣省苗栗縣縣長選舉情形。
對於這些報告,蔣中正總裁分別作出指示,詳見史料文件。
文件資料茲摘錄如下:
《中央改造委員會決議彙編》
第125次會議 40年5月3日
主席:蔣總裁
報告事項
一、 張秘書長其昀報告:本年度黨務工作主要目標15項進行情形及其成果之檢討。
二、 陳主任雪屏報告:(1)大陸地區工作指導委員會及南方執行部加強工作情形。(2)派員視導臺灣省各縣市初期改造工作情形。(3)原有黨員之整肅有關問題。
三、 袁主任守謙報告:臺灣省苗栗縣縣長選舉情形。
四、 谷主任正綱報告:第二組擬舉辦夏令營,調訓大專學校優秀青年及知識青年黨部人員一千人,案經第64次會議通過,惟經費係移請政府負責同志籌措,尚無的款,請示辦理。
總裁指示要點:
一、 改造風氣,亦即變化氣質之謂。此應於思想、行動、生活三方面爲之。目今如能以臺灣爲基礎,使其達成現代化之建立,尤其在風氣上如能造成普遍强化之戰鬪意識,則無論何時皆可反攻大陸,光復故土。風氣之改造,實每一革命者之責任。大家應知此時之可貴與此地之可貴,務激勵奮起,擔負革命的任務,踐履 總理知難行易之明訓,以改變整個社會的人心。
二、 幹部分子應該要負責任,並應臨事能斷。革命幹部就是要旣能勇於負責,又能果於決斷。共匪處處都講武裝,講鬥爭,我很擔心我們這種作法與方式,是否够與匪周旋。
以後改造委員會每週至少有一會期,專案討論匪情和匪的制度,以及匪軍事、政治、經濟、金融等之動態。第一四六三組尤應注意搜集匪情資料,提出對策。
謠言應窮究來源,澈底根絕。不可顧及情面,忘記敵人。
三、 中央改造委員之兼職兼組,事實上有其必要,惟各單位副主管以不兼外職爲宜。至少每一單位主管與副主管中應有一專任負責同志,此點並望研究。
四、 地方黨部小組應特予加強,尤其特種黨部──自第一級起──與政府機關之小組,須特別注意,強化組織。
五、 4月3日所講「反共抗俄的工作要領和努力方向」,應通傳各級黨部小組研讀。各級政府機關小組,對本文去年各單位的成績與今後工作注意事項,尤應特加討論,並限期呈報研讀意見及討論結果。
六、 黨應尊重制度,恪守制度,不能以一二人之故,而遷就破例。即如123次會議,對聯合陣線問題小組建議爭取張發奎,顧孟餘所爲之決議,將影響中央委員登記編組原則。又立法委員停止抵補案,聞亦有人擬議延長時日,皆非所宜。嗣後此類情事,務一律照旣定原則辧理。
七、 對美軍顧問團有關國民外交問題,希加研議。
八、 臺灣省縣市議長副議長非本黨同志者,應設法爭取。
九、 第二組舉辦夏令營事,可先商幹部訓練委員會研擬意見再核。
十、 每日晨間各要道裝置之廣播擴音,多為歌曲平劇,殊非艱難興國氣象,希第四組注意改正。
資料來源:40年5月3日第125次會議,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會議決議案彙編》(極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