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社電請臺灣省參議會惠予協助,將省府各機關之公告啟事予該社刊登(1949.4.6)
發布日期:2019/04/22
1949年4月6日,中央日報社社長馬星野電函臺灣省參議會。函文內容提及,因為臺灣省各機關對於中央日報「接觸較少」,「認識未深」,以致於各種公告「漏交」中央日報刊登,使得中央日報「服務有心而致力無從」。今後希望省屬各機關團體以及省營各工礦企業公司,將各種公告刊登於中央日報。
前述函文茲摘錄如下:
中央日報社代電
發文:企經字第3846號
中華民國38年4月6日發出
事由:為電請將公告啓事賜予刊登由
擬辦:存
臺灣省參議會 公鑒,敝報自刊行臺版以還諸荷各界愛護協助,至為感紉,惟因本省各機關與敝報過去接觸較少,以致認識未深,所有公告啓示往往漏交敝報刊載,致敝報服務有心而效力無從,為此曾經函達省府商請,凡關省屬各機關團体暨省營各工礦企業公司等,以後所有公告啓事,例交敝報刊登,並准臺灣省新聞處參捌寅養聞甲字第0162號代電以「奉交下貴報企經字第38064號公函誦悉,所請省屬各機關之公告啓事交由貴報刊登一節,除已分別轉請省屬各機關暨省營各工礦公司,以後凡有刊登公告啓事時送登貴報外,相應復請查照。」等由見後在案,茲特檢同原代電壹件,敬祈查照惠予協助,並希示復是所感禱。
中央日報社社長 馬星野
資料來源:臺灣省參議會(1949-04-07),[中央日報社電請臺灣省參議會惠予協助將該社之公告啟事賜予刊登。],《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