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臺灣區產業黨部委員會為「借調」人員代電臺灣機械公司
發布日期:2019/03/08
1961年12月9日,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臺灣區產業黨部委員會主委徐鼐致函同為國民黨黨員的臺灣機械公司杜殿英董事長與陳垚總經理。函件謂本項「借調案」經報請經濟部,由同為國民黨員的經濟部長楊君毅,以「(五〇)君黨字第〇一一二號函」同意辦理在案,希望臺灣機械公司分別自1963年1月和1964年1月起,共分配兩名名額,從國民黨臺灣區產業黨部委員會「借調」工作人員。
函件附上借調工作人員「志願表」,要臺灣機械公司對這項借調「惠予同意」。
前述函文茲摘錄如下:
中國國民黨台灣區產業黨部委員會代電
中華民國五十年十二月九日五十區產組字第二七一六號
事由:為檢送本會借調工作人員志願表請惠予同意見復由。
受文者:台灣機械公司杜董事長殿英、陳總經理垚同志
附件:本會工作人員志願表正副本詳歷表各一份。
一、(50)區產組字第2430號函件,計邀 詧(察)及。
二、查本會借調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經准經濟部楊部長君毅同志發文(50)君黨字第0112號函復同志辦理在案。
三、依經濟部同意之名額分配及年期規定:貴公司配置二名;第一期(五十一年一月起)0名;第二期(五十二年一月起)一名,第三期(五十三年一月起)一名。
四、茲依借調辦法第四、五條之規定,檢附本會工作人員志願表正副本詳歷表各一份請惠予 簽章同意所配名額之一倍,並予決定期次(詳見志願表背書)後將志願表正本,及未經同意之正副本與詳歷表,儘速寄回本會,俾於本(十二)月廿日前彙送經濟部統一核定薪額。
五、敬請查照辦理為荷!
台灣區產業黨部委員會主任委員 徐鼐
資料來源:中國國民黨臺灣區產業黨部委員會五十區產組字第二七一六號代電(5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