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訊社為本黨經營之民營企業,在該社業務收入自給自足前,商請政府給予充份補助(1952.12)
發布日期:2018/06/07
1952年12月4日,中國國民黨舉行中央常務委員會第6次會議。在該次會議中,秘書處針對中央通訊社之相關報告事項與決定,茲摘錄如下:
查關於中央通訊社組織企業化一案,前經推定張其昀、沈昌煥等七同志開會審查,決定意見兩項:1.中央通訊社之性質,今後應確定為本黨經營之民營企業,其業務之督導與考核,均依照本黨經營事業管理通則之規定辦理之。2.在該社業務收入自給自足之前,由該社董事會依照業務之需要,商請政府給予充份之補助。
上項意見,并提經本會工作會議通過在卷,謹報請鑒核。
決定:准予備案。
資料來源: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