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中學以外其他中等學校僑生年齡在18歲以上者,准由各中等學校教職員黨部或小組考核吸收入黨,并由救國團特別加強平日之政治教育(1956.12)
發布日期:2018/05/30
1956年12月21日,中國國民黨秘書長張厲生將該黨中常會第319、320次會議(12月3日及12月5日)紀錄,呈報予總統府。兩次會議主席分別為俞鴻鈞、陳誠,其中秘書處提出之討論事項與決議,茲摘錄如下:
關於中等學校華僑學生黨員參加組織活動之方式,經審查小組擬具處理意見三項:(一)華僑中學因與華僑大學先修班同一校舍、同一校長,該校僑生黨員年齡較大,擬准參加華僑大學先修班知識青年區黨部組織活動。(二)其他中等學校僑生年齡在十八歲以上者,不論其班級,准由各中等學校教職員黨部或小組,考核吸收入黨,并由救國團特別加強其平日之政治教育。(三)中等學校僑生同志於其返回僑居地前,每年由本會第三組會同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利用寒暑假期予以集中訓練,以增進其對主義、政綱及革命理論之認識,以上是否有當,謹請核議案。
決議:修正通過(見319次紀錄)
資料來源: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