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借用北市朱厝崙國有特種基地(1953.10)
發布日期:2018/04/11
1953年10月間,台灣土地銀行總行發函予臺灣省政府,簡由為「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借用臺北市朱厝崙124-26號等處國有特種基地8筆,檢送借契副本,呈請核備由」。本文並於同年11月13日由臺灣省政府准予備查。值得注意的是,在該份國有特種基地借用契約裡,從第4點至第7點,雖俱明確載明「借用機關」等文字。惟本契約之首,卻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作為借用人,而契約結尾簽名時,更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處」當作「公產借用機關」。
資料來源:國史館台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