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第8屆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144次會議財務委員會報告(1959.06)
1959年6月24日,中國國民黨第8屆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於台北市中央黨部第一會議室舉行第144次會議。該份會議記錄由陳誠副總裁收藏,並由國史館列為陳誠副總統文物公開。其中,財務委員會針對該黨經營事業董監經理人名單暨各事業單位盈餘提出報告。內容整理摘錄如下:
四、財務委員會報告:
查本黨經營各事業現任董事監察人曁經理人任期,均經屆滿,依照規定應分別改選,經擬具四十八年度中央日報社、中國廣播公司、中華日報社、中央電影公司、中正書局、齊魯公司、裕台公司、松山興記化工廠公司資事、監察人及中央通訊社管理委員曁經理人名單,業已舉奉總裁核定在案。僅檢附各該事業黨股代表人董監事及管理委員曁經理人名單各一份,報請鑒核。
「附記」副總裁指示:
黨營事業董監事兼任各種工作者過多,事實上均無法兼顧,而且若干董監事對各該事業之工作,並無所知,如中央電影公司之董事,卽有並不瞭解電影事業者,自亦無從貢獻意見,今後以應通盤研究調整,羅致若干確屬內之同志或並未兼任其他工作之先進同志擔任董監事工作,俾能選拔專才,給以研究發展之機會。
決定:
(一)黨營各事業黨股代表人,董監事及管理委員曁經理人名單准予備案。
(二)今後黨營事業董監事人選應由財務委員會遵照總裁副總裁指示通盤檢討研究改進。
五、財務委員會報告:
一.查本黨經營各事業四十八年度業務計劃及槪算,業具先後編送到惠,經詳加審核完竣,並分別指復遵照實施,現有事業十單位中,除中央通訊社預算須配合一般公務機關會計年度編擬每年在六月間卽行核定外,其餘各事業預算,均依照公營事業通例,採歷年制。
二.各事業單位四十八年度核定預算中,列有預計盈餘者,計有下列七單位
(一)中央日報 二、六八四、二二○、○○元
(二)中華日報 一三六、二八三、八八元
(三)正中書局 一、○六九、三二一、七○元
(四)中央電影公司 一、○九五、○六二、○○元
(五)裕台公司 四、三三○、一七○、○○元
(六)齊魯公司 六、○○四、六○○、○○元
(七)松山興記化工廠 二、一六○、○○○、○○元
以上合計共新台幣一千七百四十七萬九千六百五十七元五角八分,其中屬於文化事業單位者四單位,計新台幣四百九十八萬四千八百八十七元,站各事業盈餘總額百分之二八‧五二,屬於經濟事業者三單位,計新台幣一千二百四十九萬四千七百七十元正,佔各事業盈餘總額百分之七一‧四八,此項預計盈餘總額較四十七年度預算盈餘總額一千四百四十四萬七千○五十元九角二分,計增加三百零三萬二千六百零六元六角六分,增加約百分之二一‧○○,按章分配並提撥一部份充作擴充準備後,預算計可繳充黨費約約六百萬元之譜。
三、此外中國廣播公司預計收支平衡,中央通訊社預計虧絀新台幣六十萬元,由本會補助,香港時報除台灣省政府補助費及行政院補助擴版經費已列爲收入外,預計尚虧損港幣三十萬元,仍照成例由本會補助。
四、僅將各事業四十八年度營業預算之收支盈虧等數字彙列總表,連同各事業預算審核表各一份,報請鑒核。 (附表印附)
總裁指示:黨營文化事業應以業務之有否發展及其工作之有無成效爲其考核審查之重點,有無盈餘猶在其次,如其業務不能進步,卽使稍有盈餘,對黨亦無補益,目前黨營事業工作不但已經停滯不前甚鮮改進,而且多與革命工作無關,今後無論係何事業或機構,凡係由黨經營與管理者,卽應使其確與革命工作相聯繫,務期各該事業與機構之業務均能一以促進革命工作之發展爲目標,此乃當前工作之基本原則,希切實注意。
決定:
一.黨營各事業四十八年度預算總表曁預算審核表准予備案。
二.關於今後黨營文化事業之工作,由財務委員會會同第四組遵照總裁指示切實檢討改進,於兩個月內將具體改進意見分別提會核備。
資料來源: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