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次委員會議會後新聞稿
發布日期:2018/09/04
本會於今(4)日上午召開第49次委員會議,就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下稱救國團)107年9月份營運支出進行討論。
救國團107年9月份營運支出4億3,557萬6,299元,除該團於8月27日申請支付員工薪資及租金等項目計5,055萬8,157元,本會已先行於8月29日同意外,今日委員會議同意該團辦理學習中心設施改善、新北市團委會雙和及土城中心、桃園諮輔中心空調設備更新等基本營運經費計2億6,689萬8,142元,至於「退還互助金」9,680萬元、「退休人員優利存款9月份利息差額貼補」900萬元等項目,本會請該團補充詳細資料後續行審議。
此外,委員會議亦同意該團動支其愛心急難扶助基金80萬元(內含16萬元行政費)投入南臺灣水患救助工作,並就行政費達該筆救助工作金額20%之情形,建議該團撙節行政費支出,如有賸餘,亦可投入救助工作。
最後,委員會議決議就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之財產是否屬不當取得之財產乙案,預訂107年10月4日上午舉行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