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就婦聯會針對本會認定其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行政訴訟準備程序庭後新聞稿
發布日期:2018/05/03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3)日就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針對本會黨產處字第107001號處分書認定該會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提起行政訴訟案,進行準備程序。本會除了重申依職權調查認婦聯會曾由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故依黨產條例第4條第2款後段認定其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外,另提出自民國50年起至民國78年間至少計有74次之進出口業外匯附勸勞軍捐歷次會議紀錄,供法院審酌。
上開74次會議紀錄,均為中國國民黨之黨內文書,發文者皆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文件不僅以「密」文處理,更蓋有「決議案與貴單位有關者 即請查照辦理不另行文」之印戳,且歷次會議主席皆為中國國民黨社工會主管,開會地點亦均為國民黨黨內會議室。可以明確看出國民黨對於上述之勞軍捐協調小組會議,具有高度的主導能力並居一關鍵影響地位,更進一步證明國民黨長期利用其優勢之政治地位,主導協助婦聯會取得勞軍捐之事實。
此外,婦聯會於本會先前之調查過程中,屢次稱其查無勞軍捐相關資料,惟於本案訴訟補充理由二狀中,自承其於清查電磁紀錄後,覓得勞軍捐款數額統計明細乙份,於婦聯會大量的資料檔案經辜家銷毀後,本會樂見勞軍捐相關資料得以重現,為釐清婦聯會目前所有380多億存款及不動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之真相,本會於今日再次發函要求婦聯會應儘速依法將相關資料提供予本會,否則本會將依促轉條例第19條規定,予以移送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