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次委員會議會後新聞稿
發布日期:2018/04/13
本會於今(13)日召開第39次委員會議,就中國國民黨申請許可以其永豐銀行帳戶內存款,支付103年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罰鍰一案,進行討論。經查自105年黨產會成立以來,已陸續就被推定之不當取得財產(包含永豐銀帳戶3億7000萬餘元、臺銀支票4億6800萬元、張榮發基金會應收款1億元及臺銀勞退專戶6375萬餘元共計約新臺幣10億餘元)許可支付薪資、勞健保費、考績獎金、資遣費等金額已達近9.9億餘元(詳如附表),目前永豐銀帳戶僅餘980萬餘元。
另有2筆該黨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罰鍰尚待審查,由於國民黨企業工會數度向本會主張被推定之不當取得財產應優先支付該黨退休金資遣費等項目,故俟本會釐清國民黨就永豐銀行帳戶餘額究竟是要保留支付勞工資遣費,抑或仍選擇支付因賄選違反選舉罷免法而被裁處之罰鍰?再行審議。
此外,本次委員會議決議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三小段 104 地號土地及其地上建物(即中國國民黨舊中央黨部)且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於本年5月22日依法舉行聽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