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1月25日第222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222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4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委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請假)、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列席單位: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紀錄:調查組柯惠于
陸、確認本會114年11月11日第221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報告事項:
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114年第三季所請預計現金支出項目及金額實際執行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三、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就第三季所請預計現金支出項目及金額實際執行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四、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欣光華股份有限公司間授信續約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4年7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4年7月份退費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捌、討論事項:
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撥付職工福利委員會待撥福利金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目不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決議駁回。
二、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12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同意所請。
三、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12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同意所請。
四、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1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團(含全國12處青年活動中心、17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63處學習中心、15處運動中心等)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租金及管理費、各縣市團委會租金支出等項目計新臺幣(下同)5,119萬3,002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出售彰化縣員林市國宅大樓房地展延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同意展延六個月。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高雄市政府「高雄市小港運動中心民間自提OT案」之「申請保證金」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目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同意所請。
七、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1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惟律師費項下保留,其餘項目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同意所請。
八、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林森大樓南北側頂樓逃生梯之頂層(11樓)戶外壁面、9樓10樓壁面底部與鋼骨接合處修繕等工程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目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同意所請。
九、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松江大樓371號、373號1樓室內中央空調送風機、冰水管及排水管保養更新工程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目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同意所請。
十、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本會臺黨產調一字第1140000428A號函處分復查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目不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決議駁回。
十一、中華救助總會114年1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同意所請。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