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9日第217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217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4年9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委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列席單位: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紀錄:調查組柯惠于
陸、確認本會114年8月19日第216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報告事項:
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114年7月份名下不動產持有及營運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三、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4年5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四、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4年3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五、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就114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六、中華救助總會就114年7月份營運支出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捌、討論事項:
一、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贈與臺東縣大武鄉未登記建物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二、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處分嘉義縣黨部公務車乙輛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三、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對中影文化城案二審民事訴訟律師公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四、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9月份營運支出待許可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團教育處經常費「辦理社教中心工作研討座談會」114年終身學習中心真類縣市團委會教育組長會議經費、事業處經常費「活動中心營運設備整建」經費、復興青年活動中心更換廚房烤箱設備經費、各縣市團委會社教活動、社教研習班及各社教中心經費等項目計2億3,424萬9,402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整建工程經費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動支8,383萬8,000元。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南投縣南投市樂活運動館暨縣立三和游泳池ROT案履約保證金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七、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房屋仲介費法律意見服務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1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