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4月25日第16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6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 時間:106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 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 主席:顧主任委員立雄
肆、 出席人員:施委員錦芳、連委員立堅、羅委員承宗(請假)、吳委員雨學、李委員晏榕、李委員福鐘、林委員哲瑋、張委員世興、楊委員偉中、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
列席單位(人員):張主任秘書弘澤、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 記錄:行政組林俐君
陸、 確認本會第15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 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受凍結帳戶自105年11月7日至106年3月10日期間之實際收支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本會函送中影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過程之相關事證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之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申請動支永豐商業銀行中崙分行帳戶全數餘額存款、臺灣銀行支票七紙(包含提存物)及張榮發基金會之不動產買賣尾款乙案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五: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來函申報現有財產乙案。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來函申報現有財產乙案。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七: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山莊畸零地處分進度說明。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八: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備查106年度第1季維持營運所需實際支出及執行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九: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備查106年度第1季維持營運所需實際支出及執行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向本會申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信託財產案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十一:就106年4月27日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及其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案辦理聽證籌備情形。
決定:洽悉。
捌、 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函請本會就信託財產之信託管理費及辦理信託財產公告費用是否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釋疑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政黨信託財產予信託業所生之信託管理費及辦理信託財產公告費用,應屬就該財產為保存行為所支出之必要費用,核與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辦法第2條第1款規定之「正當理由」相符。
討論事項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函請本會同意106年第1季辦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衍生法律案(事)件費用預算許可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發函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欣裕台公司)就相關疑義釐清後再提交委員會議討論,並通知延長許可審查期限乙次。
討論事項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函請本會同意在不超過106年3月31日總借款餘額(168.27億元)之前提下,中投及其子公司得於各金融機構間彈性調整借款餘額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 本會同意在不超過106年3月31日總借款餘額(168.27億元)之前提下,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央投資公司)及其子公司得於各金融機構間彈性調整借款餘額。
二、 中央投資公司於前述彈性調整借款操作中,單筆金額超過新臺幣五千萬元之借款,須檢附其調整之理由事先申請本會許可。上開申請許可之准駁裁量,授權主任委員決定之,並於准駁後提下次委員會議報告。
三、 中央投資公司就其於各金融機構間彈性調整借款情形應每月檢附資料向本會備查。
玖、 臨時動議:無。
壹拾、 主席結論
壹拾壹、 散會(上午12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