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4月22日第208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208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委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列席單位: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紀錄:調查組柯惠于
陸、確認本會114年4月8日第207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報告事項:
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就113年3月份上市櫃股票持有及處分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就113年3月份不動產持有及營運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四、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3年11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3年12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3年12月份退費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捌、討論事項:
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14年第二季預計現金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公司營業活動支出及融資活動支出計6,413萬3,000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暫予保留,待可執行條件實施後或補充相關佐證資料後,復提委員會議討論。
二、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114年第二季預計現金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4年度第二季預計現金支出項目及金額31萬1,000元。
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中華日報社新增借款額度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四、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5月份退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4年5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3,160萬8,000元。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5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4年5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741萬元。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團(含該團全國共12處青年活動中心、17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63處學習中心、15處運動中心等單位)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項目、經常費「行政管理支出」租金及管理費、各縣市團委會租金支出等項目計6,393萬5,626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七、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4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4年4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98萬3,615元。
八、中國青年救國團出售彰化縣員林市國宅大樓房地展延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九、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公司薪資勞健保、水電費等項目計459萬7,257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委任律師復查費項目,不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決議駁回。
十、中華救助總會114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4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232萬1,287元。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1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