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5月9日第17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7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 時間:106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 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 主席:顧主任委員立雄
肆、 出席人員:施委員錦芳、連委員立堅、羅委員承宗、吳委員雨學、李委員晏榕、李委員福鐘、林委員哲瑋、張委員世興、楊委員偉中、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
列席單位(人員):張主任秘書弘澤、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 記錄:行政組林俐君
陸、 確認本會第16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 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其與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間之授信案,請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核與本會105年9月21日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237號函釋意旨相符。
報告事項三、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申請動支永豐商業銀行中崙分行帳戶全數餘額存款、臺灣銀行支票七紙(包含提存物)及張榮發基金會之不動產買賣尾款乙案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來函申報非現有財產乙案。
決定:就委員會議中委員所提疑義,請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到會說明。
報告事項五: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來函申報非現有財產乙案。
決定:就委員會議中委員所提疑義,請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到會說明。
報告事項六: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其處分相關不動產之進度事,請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捌、 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就民眾葉頌仁陳情其父葉中川原有座落國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院區之土地疑係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辦理聽證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訂於本(106)年6月6日就民眾葉頌仁陳情其父葉中川原有座落國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院區之土地疑係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乙案,舉行聽證。
玖、 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一、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函請本會同意動用永豐銀行帳戶支付103年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罰鍰85萬乙事,提請討論。
決議:本會認定中國國民黨函請動用其因違反選舉罷免法第112條規定,受新竹縣選舉委員會裁處罰鍰新臺幣85萬元乙事,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第1款之「正當理由」。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