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月21日第202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202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4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委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請假)、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列席單位: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紀錄:調查組柯惠于
陸、確認本會114年1月7日第201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報告事項:
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就113年12月份借款餘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就113年12月份上市櫃股票持有及處分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四、合作金庫票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授信續約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
洽悉。核與本會105年9月21日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237號函釋意旨相符。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3年7月份實際退費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3年7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七、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3年8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捌、討論事項:
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14年第一季預計現金支出待許可項目及金額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本案待許可項目從業人員薪資、依工作規則補薪差及規費等3項,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惟前2項需待立法院通過114年度政府單位調薪相關預算案後始得動支。
(二)本案待許可項目年終獎金1項,其中部分計499萬2,000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餘金額未符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駁回所請。
(三)本案待許可項目顧問費1項,經委員會議決議續為保留,請該公司提供進一步說明資料後,復報委員會議討論。
二、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第一季預計現金支出待許可項目及金額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待許可項目規費1項,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標售裕台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桃園市龍潭區燈潭段土地事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應於六個月內完成處分,若逾期未完成,須重新提出申請。
四、中國青年救國團113年1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團113年度各單位年終獎金5,745萬2,638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2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2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七、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團(含該團全國共12處青年活動中心、17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63處學習中心、15處運動中心等單位)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項目、經常費「行政管理支出」租金及管理費、各縣市團委會租金支出等項目計5,719萬5,721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八、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公司申請營運支出預算案,其中清潔費等項目共計566萬4,553元,經委員會議決議,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餘修繕費等項目共計385萬5,000元,暫予保留待該公司提出相關資料說明。
九、中華救助總會114年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會申請營運支出預算案,其中114年3月薪資等項目共計183萬9,200元,經委員會議決議,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會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1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