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8月6日第191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91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3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副主任委員聰賢(代理)
肆、出席人員: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調查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3年7月16日第190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台灣票券與昱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授信續約事,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核與本會105年9月21日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237號函釋意旨相符。
報告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就公務車報廢情形,提報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就大安運動中心營業稅支出情形,提報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桃園及中壢運動中心保證金更換銀行定存單設質案執行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中華救助總會就113年6月份營運支出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與子公司欣光華、齊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參與新光金控113年度現金增資事,提請討論。
決議:(林委員詩梅迴避)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13年度第三季預計現金支出項目及金額,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3年度第三季預計現金支出項目及金額5,630萬9,000元。
討論事項三、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13年度第三季預計現金支出項目及金額,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3年度第三季預計現金支出項目及金額24萬8,000元。
討論事項四、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第三人中影公司股權買方所提民事訴訟案(中影文化城及新世界大樓案)第一審律師公費,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民事訴訟案(中影文化城及新世界大樓案)第一審律師公費各80萬元,合計160萬。
討論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3年7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總團部其他現金支付項目「桃園市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營運移轉案」設備採購及工程裝修費計3,331萬3,716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六、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3年8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秘書處經常費「團慶活動」資深績優同仁表揚經費、教育處經常費「補助設置專業教室及一般設備更新工程」經費(彰化、花蓮、臺東團委會學習中心)、墾丁活動中心汰換冷氣經費、各縣市團委會社教活動、社教研習班及各社教中心經費等項目計3億5,750萬2,603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七、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溪頭青年活動中心緊急疏散道路使用與管理維護費,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溪頭青年活動中心緊急疏散道路使用與管理維護費35萬2,800元。
討論事項八、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基隆市區民活動中心附設社區健康中心統包財務採購案」七堵區社區健康中心室內裝修工程經費,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基隆市區民活動中心附設社區健康中心統包財務採購案」七堵區社區健康中心室內裝修工程經費814萬1,293元。
討論事項九、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松江大樓地下室更換防火鐵捲門工程費,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松江大樓地下室更換防火鐵捲門工程費113萬元。
討論事項十、中華救助總會申請113年7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