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6月4日第187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87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3年6月4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請假)、孫委員斌(請假)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調查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3年5月21日第186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3年1月份實際退費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3年1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就桃園市政府「桃園市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桃漾館暨地下停車場增改修建營運移轉案」履約保證金執行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以112年度部分盈餘捐贈花蓮縣政府地震震災專戶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捐贈花蓮縣政府地震震災專戶50萬元。
討論事項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與本會間行政訴訟再審之訴(黨產處字第105001號處分)上訴案律師公費及裁判費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律師公費10萬元及裁判費6,000元。
討論事項三、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與本會間行政訴訟再審之訴(黨產處字第105001號處分)上訴案律師公費及裁判費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律師公費10萬元及裁判費6,000元。
討論事項四、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第三人中影公司股權買方所提民事訴訟案(中影文化城及新世界大樓案)第一審律師公費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討論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3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秘書處經常費「同仁在職訓練—儲備總幹事培訓」經費、教育處經常費「補助設置專業教室及一般設備更新工程」經費(臺南市、臺中市、南投、苗栗、桃園市、宜蘭、嘉義、屏東團委會學習中心)、教育處經常費「辦理社教中心工作研討座談會」經費、經常費行政管理支出「縣市諮輔中心活動場所設備改善專案工程--花蓮學苑0403地震災損修復」經費、澎湖活動中心住房冷氣更換經費、各縣市團委會社教活動、社教研習班及各社教中心經費、內湖運動中心游泳池水質偵測設備更新工程經費等項目計2億8,677萬1,988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六、中華救助總會申請113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3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110萬2,727元。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1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