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8月15日第168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68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2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請假)、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調查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2年8月1第167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本會教育推廣業務及相關活動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子公司112年7月份借款流通餘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2年4月份實際退費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與本會間行政訴訟再審之訴(105001號處分)律師公費,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律師公費10萬元、再審之訴裁判費為4,000元。
討論事項二、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與本會間行政訴訟再審之訴(105001號處分)律師公費,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律師公費10萬元、再審之訴裁判費為4,000元。
討論事項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處分其子公司欣光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新北市瑞芳區瑞芳段土地案。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9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9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3,390萬5,000元。
討論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9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9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950萬元。
討論事項六、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9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含該團全國共13處青年活動中心、18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67處學習中心、16處運動中心等單位)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項目、經常費「行政管理支出」租金及管理費、各縣市團委會租金支出等項目計6,211萬8,807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七、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暨景美游泳池委託營運移轉(OT)案」之申請保證金,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暨景美游泳池委託營運移轉(OT)案」申請保證金300萬元。
討論事項八、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土城國民運動中心增建、改建、修建營運移轉(ROT)案」之申請保證金,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新北市土城國民運動中心增建、改建、修建營運移轉(ROT)案」申請保證金300萬元。
討論事項九、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國有財產使用補償金及租金,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國有財產使用補償金13萬零200元及租金6萬5,100元。
討論事項十、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12年9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9月份營運支出預算427萬3,536元。
討論事項十一、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高雄壽山廢棄建物設備拆除及清運工程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高雄壽山廢棄建物設備拆除及清運工程預算500萬元。
討論事項十二、中華救助總會申請112年9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9月份營運支出預算148萬7,618元。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0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