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5月23日第162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62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2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請假)、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調查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2年5月9第161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本會教育推廣業務及相關活動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子公司112年度4月份借款(流通)餘額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台灣票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齊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授信續約事,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核與本會105年9月21日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237號函釋意旨相符。
報告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2年1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僑務委員會「2022年在學僑生瞭解僑務及認識臺灣研習活動」採購案履約保證金及活動經費支出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子公司欣光華股份有限公司就捷運臺北車站特定專區C1土地開發案風險分析評估作業委聘二家專業顧問公司專案預算事,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討論事項二、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含該團全國共13處青年活動中心、18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67處學習中心、16處運動中心等單位)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項目、經常費「行政管理支出」租金及管理費、各縣市團委會租金支出等項目計7,122萬3,110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6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6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為950萬元。
討論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6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6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3,051萬2,000元。
討論事項五、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12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455萬零986元。
討論事項六、中華救助總會申請112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114萬8,237元。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0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