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8月23日第144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44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1年8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孫副主任委員斌、許委員有為、林委員聰賢、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調查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1年8月9第143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本會教育推廣業務及相關活動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111年7月份實際借款(流通)餘額變動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昱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續約案,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核與本會105年9月21日臺黨產調一字第1050000237號函釋意旨相符。
報告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1年3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1年5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七、中國青年救國團就臺北市信義運動中心暨永春活力館委託營運移轉案申請保證金之後續辦理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1年9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1年9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3,582萬1,000元。
討論事項二、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1年9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1年9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1,000萬元。
討論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1年9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含該團全國共13處青年活動中心、18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70處學習中心、16處運動中心等單位)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項目、經常費「行政管理支出」租金及管理費、各縣市團委會租金支出等項目計6,191萬4,861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四、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11年8月份營運支出預算追加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1年8月份營運支出預算追加5萬1,476元。
討論事項五、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11年9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1年9月份營運支出預算491萬3,269元。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0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