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3月24日國民黨以轉帳撥用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基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之聽證紀錄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第一次聽證紀錄
一、基本資訊
(一)主辦單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二)聽證時間:106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時
(三)聽證地點: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801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8樓)
(四)公告:本會網址http://www.cipas.gov.tw/newsView.action?id=41
(五)出席委員名單:顧立雄(主持人)、施錦芳(主持人)、連立堅、羅承宗、李晏榕、李福鐘、林哲瑋、張世興、鄭雅方、饒月琴、吳雨學(請假)、楊偉中(請假)
二、事由
就「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之追徵案」舉行第一次聽證。
三、爭點
(一)附表所列計458筆「國有特種房屋基地」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之財產,並已移轉他人(已移轉第三人或已被政府徵收)而無法返還予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
(二)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之上開國有特種房屋基地,是否為該政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之方式所取得之「不當取得財產」?
(三)本會應否就上開已移轉他人之「不當取得財產」向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追徵其價額?其價額應如何計算?
四、到場當事人之姓名、名稱及地址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32-234號):代理人行政管理委員會邱大展主任委員、代理人行政管理委員會李福軒副主任委員、代理人張少騰律師。
五、到場之學者專家、政府機關代表
(一)學者專家:沈清楷教授、吳威志教授、廖欽福教授、楊維真教授、王塗發教授。
(二)政府機關代表:內政部民政司黃淑冠簡任秘書、內政部民政司顏信吉專員、內政部地政司陳杰宗專門委員、內政部地政司張永穎科員、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陳美芳組長、臺灣省政府楊曉安科長。
六、聽證紀錄
本聽證紀錄包括當事人提出之異議事由及主持人處理結果,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利害關係人、證人之陳述,詢問事項與受詢者答復等內容,如下附件所載。
當日影音紀錄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PxBVvJ-Lx4&t=3s
七、當事人提出之文書、證據清單如下:
「國民黨黨產之緣由及法律依據」投影片
說明:聽證紀錄閱覽情形及處理結果
本聽證紀錄已由兩位主持人本會顧立雄主任委員、施錦芳委員,出席聽證之連立堅委員、羅承宗委員、李晏榕委員、李福鐘委員、林哲瑋委員、張世興委員、鄭雅方委員、饒月琴委員,未出席聽證之吳雨學委員、楊偉中委員閱覽畢,其中,施錦芳委員、李福鐘委員及林哲瑋委員表達意見,餘對聽證紀錄無意見。本會於審酌意見後並經調閱本次聽證程序之影音紀錄,已為適當之修正。
經本會通知,當事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代理人張少騰律師,已於106年4月17日至本會閱覽聽證紀錄並表達意見;政府機關代表內政部地政司張永穎科員、周于晴科員及學者專家王塗發教授,已於106年4月19日至本會閱覽聽證紀錄並表達意見。本會於審酌意見後並經調閱本次聽證程序之影音紀錄,已為適當之修正。
經本會通知,當事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代理人邱大展主任委員、李福軒副主任委員,學者專家沈清楷教授、吳威志教授、廖欽福教授、楊維真教授,政府機關代表內政部民政司黃淑冠簡任秘書、內政部民政司顏信吉專員、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陳美芳組長、臺灣省政府楊曉安科長以上人員,於106年4月17日至19日期間均未至本會閱覽聽證紀錄。
附件:
1、106年3月24日聽證程序簽到單。(略)
2、本會初步調查報告。
3、本會106年3月24日投影片。
4、廖欽福教授106年3月24日投影片。(略)
5、王塗發教授提出之書面意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