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10月26日第124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24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孫副主任委員斌、許委員有為、林委員聰賢、吳委員雨學(請假)、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行政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0年10月12第123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本會教育推廣業務及相關活動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本會已移送行政執行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中央投資股份公司暨其子公司110年9月份實際借款流通餘額變動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五、中央投資股份公司暨其子公司110年度第三季上市櫃股票處分及持股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0年7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七、中國青年救國團就台北市南港運動中心保證金更換銀行定存單設質案執行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八、中國青年救國團就社團年資條例案上訴審律師費支出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九、「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附表所列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0年11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各單位編制內員工薪資等項目計5,697萬7,435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二、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0年11月各單位退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0年11月各單位退費預算3,695萬零500元。
討論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0年11月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0年11月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900萬元。
討論事項四、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10年11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0年11月份營運支出預算436萬9,191元。
討論事項五、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10年11月份舊制勞工退休金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0年11月份舊制勞工退休金預算8萬1,200元。
討論事項六、中華救助總會申請110年11月份經費需求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0年11月份經費需求預算337萬1,781元。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0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