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9月28日第122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22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0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孫副主任委員斌、許委員有為、林委員聰賢、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行政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0年9月7第121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本會教育推廣業務及相關活動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本會與中影股份有限公司110年8月24日簽訂行政契約後續執行情形報告。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10年8月份實際借款流通餘額變動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0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0年6月份實際退費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本會依法每半年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照案通過,並函送立法院。
討論事項二、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補申報「苗栗縣三灣鄉親民路12號」未登記建物為該黨現有黨產並申請處分事,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討論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0年10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各單位編制內員工薪資等項目計4,640萬3,097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0年10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0年10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3,663萬7,000元。
討論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0年10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0年10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920萬元。
討論事項六、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報廢金山青年活動中心車輛一部,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七、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0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0年10月份營運支出預算432萬3,238元。
討論事項八、中華救助總會申請110年10月份經費需求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0年10月份經費需求預算147萬4,627元。
討論事項九、就「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附表所列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舉行聽證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訂於110年10月19日(二)就「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附表所列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舉行聽證。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2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