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聯合報「施錦芳踢倒林萬億」之回應
發布日期:2017/02/19
關於聯合報以黑白集報載本會發言人月入雙薪一事,本會重申,施錦芳自擔任本會專任委員及發言人,「自始就未領雙薪」。施錦芳發言人並表示:
一、公務員退休再任公職,只要再任公職薪水超過基本薪資,就依法應停止原退休所有給付權利。
二、本人再任黨產會委員後,黨產會即發文原服務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並副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台灣銀行,銓敘部應自8月31日起停止退休一切權利。
三、屏東縣政府接獲公文後,計算應退還金額並通知本人繳回屏東縣政府143571元和退撫基金169070元,本人依規定金額繳回完畢。
四、寄存於台灣銀行的公保給付台銀支付18趴利息也自8月31日起停發。
施錦芳發言人表示,此事在本月17日由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以召開記者會的方式大張旗鼓抹黑,這些指控並非事實,也非關轉型正義的工作,不應該浪費太多媒體資源在此事上,因此當天已出示本會發給屏東縣政府稅務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銓敘部的公文,表示自任職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從一開始就停止受領退休金與優惠存款利息,相關程序皆有紀錄,歡迎社會大眾檢視。
發言人表示,相關公文與事實在17日就已經揭露給各家媒體,屏東縣政府也於當天出面澄清,表示施錦芳發言人從8月31日起就沒有領取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
發言人認為特定媒體不應恣意使用龐大媒體資源造謠,刻意忽視當事人已拿出的客觀證據事實,持續透過媒體管道以評論方式不實抹黑,此事已影響個人信譽,聯合報應更正道歉,否則不排除以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