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9月24日黨產處字第108003號處分書
發布日期:2019/09/24
黨產處字第 108003號處分主文:被處分人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被處分人107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其中如附表1所列資產,於扣除該資產之負債後,其價值超過新臺幣二億五百二十四萬三千九百三十四元之部分,非屬不當取得之財產。附表2所列土地及地上建物為被處分人不當取得之財產,應於本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移轉為中華民國所有。附表3所列土地為被處分人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之不當取得財產,自第二項非屬不當取得財產及第三項不當取得財產以外之被處分人其他財產,追徵其價額新臺幣七十七億三千一百三十八萬九千一百八十五元。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處分書(黨產處字第 108003號)全文附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