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向本會申報現有財產及已變動財產
發布日期:2019/05/02
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下稱救國團)於民國107年12月6日向本會申報現有財產及已變動財產,就內容有明顯誤繕部分,該團於108年4月3日來函補正,詳見本會申報頁面。
一、 就救國團所申報之財產內容,本會刻正查核中,並歡迎社會各界提供相關訊息。
二、 本會107年8月7日黨產處字第107005號處分書認定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5條規定,本次申報之現有財產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三、 救國團首次於107年12月6日申報(以107年8月7日為基準日),並於108年4月3日補正明顯誤繕之內容(基準日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