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次委員會議會後新聞稿
發布日期:2018/12/18
本會於今(18)日召開第56次委員會議,就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下稱「救國團」)依「中國青年救國團退休人員辦理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要點」所提出申請之107年利息補貼案,委員會議因顧及勞工權益及該團退休人員退休生活,且考量該團就前述補貼辦法已參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原則進行修訂,決議本案同意動支。
惟觀諸救國團107年10月臨時團員大會通過之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要點修正版本,其中關於「最低保障金額」的界定,未包含勞保年金的金額,與「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立法原則未盡相符,委員會議仍建議該團應檢討酌處。
另就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許可動支案之審議,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廢棄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停止執行的裁定,意即本會認定婦聯會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的行政處分仍屬有效,故本次委員會議依法恢復審議該會的動支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