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訴訟並不影響本會處分效力
發布日期:2018/11/08
一、 本會認定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的行政處分(黨產處字第107001號處分書),效果為凍結婦聯會名下之資產,並使婦聯會不得再任意使用非正當財源之財產,以確保我國之政黨公平競爭。
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下稱北高行)本次裁定停止審判,對本會認定婦聯會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的行政處分效力並無影響,婦聯會名下財產仍凍結,其動支依法須向本會申請許可。
三、 本次北高行裁定書中並未提出該庭確信法律違憲的具體理由,僅以繫屬於法院之黨產條例相關訴訟案件,因已有其他法官聲請釋憲停止審理程序,考量訴訟經濟、司法資源共享而決定本件停止審判,並未另案聲請釋憲。